道教自公元2世纪兴起后,在中国流传的大部分时间里,一直是一种较高层次的文化,通常为上层社会所青睐。它的许多领袖,也能够得到朝廷的尊崇。公元12世纪以后,由于道教自身的原因以及政府对道教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加之其它宗教的复兴,道教开始衰落。道教在政府中的地位下降后,开始向下层社会发展,它利用其中的巫术色彩,扩大在民间的影响。
明朝(14世纪)以后,道教在民间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下层民众的文化水平较低,他们对宗教的信仰是很杂乱、迷信而粗俗的。道教为了吸引信徒,就迎合他们的心理需求,任意地改变了道教的教义、内容和形式,最终成了一个没有独立个性的混合体。这一时期,道教的成员素质都不高,对教义和教法都不很清楚,只会执行一些仪式的操作,以满足民众的需要。在正规道教衰落的同时,一些更低层次的民间宗教也打着道教的旗帜出来活动,他们在内容和形式上就更加荒诞。 道教的粗俗化和民间的需求结合起来,就成为中国民间社会的一系列迷信活动,主要有:斋蘸、符 和扶乩求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