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翔的“丑书”堪称“气韵丰厚”
——《“丑书”不丑》系列之五
□杨东志








“飞鸿戏海逑劲藏,舞鹤游天灵韵扬。佳作流芳传后世,携手羲之称钟王。”这恐怕是每一个书家朝思暮想、梦寐以求的境界。
盛世中华,书家众多;各居一隅,大家不穷。有的苦临“二王”父子,有的慕追张旭怀素;有的师之传统,有的致力创新……可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但是,不管书家学什么、写什么,都会有人评头论足、说长道短。你“师古”了,他说你“没有个人风格”;你“创新”了,他说你“背叛古人传统”……譬如曾翔,原本是一个功底深厚、颇有建树的著名书法家,却又不甘寂寞、别出心裁的去写什么“丑书”,结果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
有人说:“我们要雅俗共赏啊,你写的那些东西,好像鬼画符似的,老百姓谁能看懂啊。真正的艺术要雅俗共赏知道吗。”似乎曾翔在造孽。
有人说:“有本事写楷书啊?写篆书啊?写行书啊?写这种东东算什么?”似乎曾翔真草隶篆都不行。
有人说:“这种字,毫无古贴基础,缺乏临摹经验!”似乎曾翔是“半路出家”,嘛也不懂。
不过,也有人出来“顶”曾翔——
有人说:“丑书并不是当今才有的,自古以来丑书就存在,徐渭自己就给自己定了是丑书,‘宁丑勿媚’嘛!”
有人说:“说话带刺儿,未近书家之德!道理是讲出来的,只要说明白,别人才能理解!不是用气话伤人。一个人的学识,不仅表现在书法技巧上,还要表现在对同道的赏识上!书法是练出来的,美和丑是相对的,技法是绝对的!书法,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书写技法’,能写别人所不能写的书法,应该称羡,应该赞赏!”……
毫不隐讳,我赞同后者之观点。
然而,何为“传统”?何为“创新”?恐怕又是一个让许多书法爱好者甚或书法大家很难“说得清”、“道得明”的问题。但是,作为人们普遍视为“传统”书法的古人,在创作中有没有“创新”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也是有据可查、不容置疑的。除非对书法史毫不了解、一无所知。
“书法”,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艺术。千百年来,书法备受人们的关注与喜爱,它在华夏子孙的心目中,就像音乐在西方人的心目中一样,有着非常特殊而又难以言表的重要意义和牢固地位。因为作为书法艺术,即具有它的“个性化”,又具有它的“多样化”,所以令人觉得深奥莫测,难以捉摸。就像老子所说:“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语见《道德经》第十四章。大意即:迎面看不见他的先头,追踪抓不着他的尾迹)。君不见,书法亦称“书道”?
基于此,关于书法,亦即书道,千百年来一直都存在着一个“如何欣赏”的重要问题。唐代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孙过庭,就曾经感慨万千地对人说过:“吾尝尽思作书,谓为甚合,时称识者,辙以引示;其中巧丽,曾不留目;或有误失,翻被嗟赏。”其大概意思也就是说:书法这个东西,竟然会有人把好的看成坏的,把坏的看成好的。尽管历朝历代关于书法鉴赏问题的论述甚多,但往往也仅仅是“片言只字”,亦或“艰深晦涩”,让人读后,或“百思不得其解”,或“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也许正是为此,直至千百年后的今天,“书法欣赏”依然是众多书法爱好者和学习者甚或书法家们所共同关心、关注并倍感兴趣的重要问题。明末清初“金陵八家”之一的龚贤,就曾经无可奈何地说过:“作画难而识画更难,天下之作画者多矣,而识画者几人哉?”由此可见,作为“形象艺术”的绘画之鉴赏,尚且如此之难,那么属于“抽象艺术”的书法作品,“识之”也就更像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了。
“书法欣赏”,自古以来都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因为要从一根根线条和空间布白中去理解书法家的思维、情感、技艺、品性、修养,是非常不容易的。只有深刻的理解了,才能得出公正和确切的评价。但是,由于欣赏者的素质不同,修养不同,品性不同,志趣不同,爱好不同,对书法艺术理解的角度不同,以及审美能力的高低,包括时代的隔阂,无端的偏见等等,都可以使欣赏的“主观看法”与作品的“客观实际”不那么符合。即使以“论书”十分精辟而著称的米芾,在评唐人颜真卿的书法时也说:“颜鲁公行字可教,真便入俗品。”贬得更甚时还说:“颜柳挑剔,为后世丑怪恶札之祖,从此古法荡无遗也。”此处所谓的“古法”,是以魏晋时期“二王”的“法式”为“坐标”的。对颜真卿的“变法出新意”之举,自然是不满意的,这是审美观不同所带来的偏见。明朝书法家沈度,一度被永乐皇帝(朱棣)称之为“我朝王羲之”,倍受恩宠。将其比为右军,而实际相去甚远,自是溢美,永乐帝因有“篡位”之嫌,可能是怕文人们诽谤于他,故而有此“笼络”文人之言,以示“朝出圣贤”,间接而巧妙地标榜“太平盛世”。这种有意拔高的评鉴,是有其“政治目的”的,所以也是不会公正的。清末康有为所著《广艺舟双楫》一书,在当时影响很大,内中有“尊碑卑唐”之论,乃是为提倡“碑学”而作出的“偏激”之词。南北朝的碑刻,固然有其非凡的价值,唐楷又何可轻薄,尽可以互为补充,殊途同归。任何艺术,都有不同的流派和风格存在,完全不必抑此扬彼,故作贬褒。以上仅是举例,说明品评书法,并没有一种固定的模式和统一的标准。由此可知,在书法欣赏中更不能“随心所欲,妄加论断”。曾翔先生的所谓“丑书”,也应该就是这样。
当今书坛,“碑学”、“帖学”,时有争论,互为褒贬;各执己见、莫衷一是。其实,帖学极尽“风姿绰约”之美,若彩虹、若轻风、若溪流、若幽篁,可得“微风拂煦,清香扑鼻”之乐;碑学极尽“伟岸雄健”之貌,犹峻岭,犹旷野,犹沙漠,犹黄河,给人“登高望远,心旷神怡”之妙。崇山峻岭,有“雄伟旷达”之意;小桥流水,得“典雅幽静”之蕴——“阳刚”是美,“阴柔”也是美。这是“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以及风俗习性、个人修养、审美情趣等等诸多因素所形成的。世上之美,缺一不可。就像著名思想家、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道教鼻祖老子所说的那样:“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语见《道德经》第三十九章。大意就是:天不得清明,恐怕要崩裂;地不得安宁,恐怕要震溃;神不能保持灵验,恐怕要灭绝;河谷不能保持流水,恐怕要干涸;万物不能保持生长,恐怕要消毁)。没有“阴柔”,就无所谓“阳刚”;没有“阳刚”,也无所谓“阴柔”。这就叫“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曾翔先生的所谓“丑书”,也应该就是这样。
当然,一个人的“爱好”可以不同,但“品评”应该公正。欣赏书法,实际上是欣赏者的心理与书法家的作品在进行交流,是二者之间的一次心灵的沟通与交合。不容置疑,这种“沟通”与“交合”,需要一定的环境与条件,绝非一件“轻而易举、手到擒来”之事。这就要求:书法家创作的作品,既要技法熟稔,又要意图明朗。欣赏者对书法艺术,要有一定的理解能力,要了解历代书法名家、流派及其代表作。同时,作为欣赏者,还要懂一点笔墨技巧,有一点历史知识,尤其是书法史。当然,也包括多看、多写。否则的话,对书法艺术的内在奥秘是难以洞察的。欣赏曾翔先生的所谓“丑书”,更应该如此。
那么,怎么才能具体理解和欣赏曾翔那富于变化、具有生命力的所谓“丑书”书法艺术呢?简言之,可以从“形质”方面着眼,从“性情”方面人手。
褒也罢,贬也罢,毕竟书法作品是书家曾翔先生手中的毛笔在纸上运动时的“真实记录”,任何细微的变化,都一览无遗地裸露在纸上,成为人们通常所说的所谓“墨迹”亦或“笔迹”。我认为,在曾翔先生的所谓“丑书”书法“墨迹”中,包含着两种因素:一种是“形质”,另一种是“性情”。所谓“形质”,就是指“点”与“画”的“外形”和“内质”。在曾翔先生的所谓“丑书”作品中,字的构成,包括它的“线条”、“重心”、“笔势”三个要素,兼而有之,相得益彰。同时,曾翔先生的“丑书”书法作品,又体现了作者之精神、之气质,故其作品面貌因大小而动、因时间而异,朴素稚拙,灵动潇洒,这种艺术个性的流露,可谓之为“性情”,它包括“气韵”,“风格”,“墨趣”之要素。性情则因势有别,千变万化。所以,笔者坚定地认为,对于曾翔先生的所谓“丑书”作品,如果欣赏者能够抓住其“形质”和“性情”这两个“重中之重”,那就是抓住了“关键”,抓住了“核心”。大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兴许,曾翔正是因为在创作中做到了这一点,所以他的所谓“丑书”朴拙稚雅,柔中有刚,气蕴丰厚,非但不应诅咒,反而值得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