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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与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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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与阴阳
因为在现代科学中人类从尖端科学成就中发现了:当真空极化时,“无”与“有”共寓于统一体中,并以绝对真空的形式存在。真空与万有均以绝对真空的形式存在。证明老子在两千五百年前讲的:“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和佛教讲的:“真空即妙有”都不再是迷信的玄学。 单是《道德经》开篇的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就有不同的断句和注释。如果用阴阳排列组合的公式来注释“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则会发现,当老子要用语言讲解道时,所能使用的名称没有任何语言不带有抽象的特点。任何抽象概念在不同人因开篇讲的“六种局限性”,同一名词因悟性不同无法防止“同名异是”和“同是异名”。在理解上必然会千差万别,故老子自已就把他所讲的《道德经》称为玄学。只有上士闻道才能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 老子讲的“道”虽是“阳春白雪”,却难以被“下里巴人”所接受,只能永远归少数学院派高雅学者考证注释和争鸣,并不能提高广大群众的觉悟,更无法形成共识。 《道德经》所讲的“道”虽属奇珍异宝,但在玄学的笼罩下它对消除人类面临的各种危机,却无法发挥其战略指导作用。 老子不能把《道德经》变成“下里巴人”也能理解的“大众哲学”,其原因有二,第一老子虽然承认:“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但他对宇宙本源是道的论述确是合二而一的混沌观念。他的这一思想在其论述宇宙发生时表达得十分充分,即万物是“道”经一、二、三层次的递进演化而成,在他看来阴阳是“道”经多层演化后的产物。 首先,我们举一个自然科学方面的例子来分析“道”和阴阳之间的关系,一个受精卵就是一个细胞,在一定条件下它一分裂为二,二分裂为四……这样分裂下去很似“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这样分裂下去并形成各种不同的器官,对照老子所描述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等的过程,我们会发现“受精卵”相当于“道”的层次,而“受精卵”来源于异性之间的交配。“道”是两性阴阳中和后的产物,只有对“道”再一分二,认识本源是阴阳,是阴阳合二而一的中和体,才能更为明确地揭示“道”本身发生、发展、变化的根本规律。 再举一个数学方面的例子。正数3为阳3,负数3为阴3。二者相加(实为中和作用,也是正负粒子相撞时的湮灭现象)等于0。这个0则是阴阳完全中和状态,它的表现形式则是“空”和“无”,从宇宙层面分析则既可称“太极”又可称“无极”,人们称“太极生两仪”,本质是太极本身是真阴对真阳最佳平衡状态。若不能对太极进行一分为二本身是由阴阳组成的,则不能正确地认识两性既相反又相需的故有本性。那么由阴阳在相互作用中的规律——“道”则只知其果而不知其因,对果的认识再深刻,也无法防止“同名异是”和“同是异名”。 老子由于颠倒阴阳与“道”的关系,不理解“道”只是不同程度的阴阳双向选择中不同程度吸引,排斥、中和作用所表现的规律。 老子不能使《道德经》变成大众哲学的第二个原因是:老子并未发现阴阳万变不离其宗的规律,老子对由阴阳组成的万事万物只发现了相反皆相成的一种属性。这从老子《道德经》所列举的全部相互依存着的对立关系中看得出,他只发现了相反皆相成的规律,并未发现“阴为阴中阳,阳为阳中阴”在对立概念中“同名异是”,“同是异名”相互转化的条件和规律,更未发现“以阳压阳见真阳,以阴压阴见真阴” ,这一放之宇宙而皆准的规律。如果把老子从《道德经》中所涉及的全部对立概念都代入阴阳排列组合的公式以后,人们发现抽象的“道”由阴阳组成的中和结构参与相互作用的诸中和体之间双向或多项选择,符合最大限度趋利避害的行为则是“道”。也即是《孙子兵法》中讲的:“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杂于利而务可信,杂于弊而患可解。”对不同时空、不同程度的利与弊所伴生的吸引、排斥、中和的各种力的演变规律在认识上的程度则是对“道”自觉遵循的觉悟程度。 老子在《道德经》中讲了许多对立关系如美与丑、善与恶、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音与声、先与后、刚与柔、巧与拙、损与益、曲与直、轻与重、雌与雄、荣与辱、黑与白、强与弱、夺与予、寒与热……只要代入口诀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显得更为全面和准确,使人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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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3499 录入时间:2015/5/2 【打印此页】 【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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