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八十一章
原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通篇《道德经》是我对道、对自然、对社会以及对人生的一种认识,我并不强求大家把我的认识当成绝对真理。因为真理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在人类不再存在的时候,它仍然存在。人类不可能穷尽真理,只能不断地探索真理。全篇《道德经》是对真理的一种探索,又可以作为探索真理的一个“指南”。只有大道与自然本身,才是永恒真理所在!
世间文章,无非分“信言”和“美言”两类。“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这句话是说:真实可信的语言并不一定很动听,动听的语言也不一定能反映客观事实。《道德经》是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说出了真话、实话。正言若反,很多话让人听起来并不舒服悦耳。比如说第三章的“不尚贤”;第五章的“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第八章的“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第九章的“功成名遂身退”;第十二章的“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第十八章的“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第十九章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二十八章的“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第三十章的“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第三十五章的“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第三十六章的“将欲歙(xī)之,必故张之”;第三十八章的“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第四十一章的“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第四十七章的“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第六十一章的“大国者下流”;第六十五章的“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第七十三章的“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第七十五章的“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第七十七章的“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第八十章的“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等等。这些话有的让君王们听了心里不痛快,有的让一些老百姓听了心里不痛快,更多的是让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听了不痛快。因为这些话与他们所想的、所做的不一样,甚至冲击了他们个人的利益和他们所信奉的价值观。我一定要按它的本来面目来说,如果我因为要奉承某些人,就说一堆他们听了高兴的话,那倒有可能让我个人升官发财,享受一生的荣华富贵,而这些于我如浮云,而且会让我背离大道,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事情。我不替任何人说话,我只按照大道的原则来谈论自己的观点。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真话讲的是客观事实,不用诡辩和花言巧语,而诡辩和花言巧语背后,恰恰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道德经》既没有单纯地从君王们的立场出发,也没有单纯地从老百姓的立场出发;既没有单纯地从某个地区的利益出发,也没有单纯地从某个国家的利益出发;而是力图从“道”的层面(即以世界万物为一个整体的层面)来探索世界的本质及人生的本质。这里存在着两种“超越”,一是从部分到整体的超越,二是从现象到本质的超越。这两种超越也是两种升华,会让人们的眼界更宽阔,会让人们的思维更深邃,因而对世界的本质认识也会更全面、更深入。然而,那些有意要和我争辩的人,他们仍然是站在他们个人的立场上来对待我的言论,而且意见很大。问题的根源就是:我与他们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上说事。打个比方说,我站在山顶上看到远处有一座庙,就回来告诉他们远处有一座庙,但他们站在山脚下偏说没有,我让他们上山来看看,他们又不上来,却始终坚持我是瞎说,这就是各种争辩的实质。很多人连自己的欲望都控制不住,让他们超越“自我”,那是难上加难的事情,而对于他们的种种非议,如果我花精力去与他们争辩,不仅是自己浪费口舌,而且会让他们更加愤怒,所以,还是不辩的好!当然,如果大家站在同一高度来探讨问题,那又是另一回事,我是愿意接受和采纳大家的意见的。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真正充满智慧的学说,并不一定是面面俱到的,而那些面面俱到的学说,也并不一定真正阐明了真理和大道。所以知识要求渊不求博,要寻根求源,探寻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发展趋势。不懂得超越“自我”,他的知识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场和角度来看问题,他的世界只能是一个“二维”的世界,可真实的世界是一个 N维的、圆融的整体性的世界,在“二维”世界的知识再多,也不能真正看透世界的本质。然而,我这句话实质上也是对这篇文章的局限性作一个说明,因为在我所处的年代,很多人都致力于建立自己的学说,但大多数人都是在“术”的层面来建立自己的学说的,而且他们往往是站在自己的立场或者是君王的立场上,甚至是站在“人类中心”说的立场上来看问题的。这部《道德经》就是针对这种现象提出来的。如果仅仅从“术”的层面来建立学说,那肯定是要出问题的,因此,我要强调道的重要性,但这不等于说“术”就不重要。“术”只有在“道”的层面上生根发芽,才不会偏离大道,才会有永久的生命力。正是因为这篇文章强调的是道的重要性,因此,对“术”的描述就不是很多,如果“术”是建立在道的层面上的,那它就是“道”的一种显现,也是“道”的一部分。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纵观古之圣人,他们不为自己积攒财富,不珍藏自己的思想,他们越是为别人考虑,为别人做事情,自己就越能拥有财富与智慧,他们越是给予别人物质上与精神上的帮助,他们就越能拥有更多的财富和更多荣誉。比如伏羲“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他还发明“结绳为网以渔”,造福于民;神农教民耕种,他还尝百草,创医学;黄帝造舟车弓箭,染五色衣裳,他让妻子嫘祖教人民养蚕,还命令大臣仓颉造文字,大挠造干支,伶伦制作乐器,等等。这些圣人,他们一心想着大家,把自己的思想与发明创造都无私地奉献给大家,这不仅是让当时的人民都得到了实惠,而且还惠及了子孙后代,即使是现在的人们,也还在享用他们思想及发明创造所带来的好处。“圣人不积”,是因为他们无私,他们无私,是因为他们明白“道”理及人生的真谛。“大道”赋予人类的不仅仅是个体的意识,而且赋予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原则,人们过于自私,才会把积攒财富当成人生的追求目标。而圣人是明白大道的整体性原则的,他们在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后,是不会去积攒财富的,而是会让那些可以积攒的财富去发挥更多的作用。
“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按一般人的思维模式来考虑,只有为自己多考虑,自己才会多拥有,只有去与人争夺,自己才会拥有更多。这种思维在“静态”的系统里,也许是对的,因为静态系统内一切财富都是有限的。但社会是一个“动态”的系统,财富是可以不断创造和继续增加的,就像我们播撒种子一样,在收获的时候一定会带来比种子更多的粮食。如果从精神层面来理解这句话更是如此。一个人为别人多考虑,多做事情,其接触的范围就越广,其经历就越丰富,其思想和经验就越丰富,而把自己的思想与经验无私地奉献给别人,不仅自己没有减少,而且整体的水平得以提高,反过来自己又能享受到整体给自己带来的好处。东方人的观念是愿意让大家分享自己的思想及成果的,不像西方的一些观念,动不动就什么“知识产权”保护,什么“专利”保护,其结果就是让某些人财富越积越多,多数人处于贫困之中,这种社会财富分配的极度不平衡,必将影响到人类的健康生存与发展。当然,我并不是要单纯地反对“知识产权”及“专利”的保护,我要强调的是现行的一些西方观念并没有上升到整体性的高度,各种“保护”手段,必须纳入到保证人类的健康生存与发展的轨道上来,否则,那些“强大”的个体,不仅会因为私欲膨胀而无所顾忌,而且必然会让人类社会走向危险。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天之道的根本,是给万物带来利益而不损害万物,圣人之道的根本,是为大家谋利益而不争名利。这句话是本章的核心思想,也是全篇《道德经》的归纳与总结。人类来源于自然,就必然会受到自然的制约,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自然规律是独立于人类的意识之外而对人类施加它的作用力的,这种力量从天地产生之时就存在,只要宇宙还存在,这个力量就会起到它应有的作用,人类只有顺应自然规律,才可能长久地生存与发展。中国人的“道”文化思想,是整体论的思想,它认为世界万物同质、同源并天然地成为一个整体,这种思想得到了现在众多西方科学家和哲学家们的赞同与认可,对解决现在人类社会存在的“个人主义”、“人类中心论”、“父权制”、“机械主义”、“经济主义”、“消费主义”、“民族主义”和“军国主义”等对人类及自然本身带来的威胁有着重要的作用。这种整体论思想,也是一种系统论的思想,它强调的是系统的整体利益和长久利益,强调个体(部分)利益在整体利益中得到体现,个体价值在整体价值中得到实现。可现在的很多学说,都把价值建立在个体(部分)的突出上,并过分强调个体(部分)的重要性,甚至是忽略整体性,这就根本背离了“天之道”。王治河先生在《后现代科学》一书的序言里说道:“从某种程度上说,整个宇宙是主动包含于它的每一个部分之中的。由于整体包含于每一个部分,因此,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其他部分以某种形式包含于每个部分之中。”这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人可以分成一个“内我”及一个“外我”,“内我”与“外我”的统一,才能形成一个“真我”,对其他万物来说,也是如此。因此,“利他”是事物的重要本质,“利他”与“利己”的辩证统一,才是“天之道”的根本。圣人效法天之道,他们更重视“利他”的重要性,因为“利己”是一种本能,无需去强调。从“整体大于部分”的观点来说,“利他”比“利己”显得更为重要。
“圣人之道”,为什么是“为而不争”呢?“天”是产生万物并由万物组成的大系统,它是世界万物的“母系统”,它对待万物就像对待孩子一样“利而不害”。而圣人,他只是众人中的一个分子,他与众人是处于同一个层次上的,所以,他对系统整体利益的维护,只能是依靠“协同”手段,而这就是圣人之道与天之道在根本上的不同,但“利而不害”的原则是必须遵守的,圣人也只有为大家做事,为人民造福,才能称得上是圣人。但为什么要“为而不争”呢?如果圣人为大家做了事情后去争名争利,那么,这就太突出“自我”了,而这种突出“自我”的做法,很容易激发众人的私心与私欲。当一个社会私心与私欲很严重的时候,是根本不能太平的,天下不能太平,作为君王的人就是做了再多的事情,也不能称之为“圣人”,因为圣人要有圣人之心,也要有圣人之圣绩。很多人在刚开始做事情的时候,还能一心为公,但当自己权力大了以后,自己的私欲也开始变大了,便开始在财富和功名上拼命地侵吞与掠夺,目的是要在享受极大的物质财富的同时,捞取“千古圣人”的美名,而这种做法本身就违背了“圣人之道”。因为“圣人”的称号,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并得到人民大众的认同。大家应该看到,在很多有名的“圣人”背后,还有很多很多无名的“圣人”,他们虽然无名,但在自然的眼光里,他们仍然是圣人,因为他们有圣人之心,有圣人之行,只是在社会上没有圣人之位而已。
说实话,我写这篇《道德经》不是为了要留名千古,而是被尹喜逼迫的。因为我要出函谷关,我不写他就不让我出函谷关。当然,一旦要写,就要认真写,要把自己学到的东西以及自己体验到的东西都如实地写出来。我是周朝图书馆馆长,接触到的历史文献比较多,因此,我写的这篇《道德经》,应该说是对前人文化的一个总结,也是自己“悟”道的一个总结。宋朝朱熹说:“盖老聃,周之史官,掌国之典籍,三皇五帝之书,故能述古事而倍好之。如五千言,抑或古有是语而老子传之,未可知也。 ”(《朱子文集·卷三·答汪尚书》)。他说的很对,我提倡“道”的思想,完全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和结晶。我只是加以总结、升华,使之更加科学、系统,更具有哲理而已。我的做人著述原则是“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决不敢贪天之功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