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九章
原文: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化解社会矛盾对治理一个国家的重要性,社会矛盾是必然存在的,但如何化解,却能体现出一个君王的思想境界和治理能力。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调和大的仇怨,必定还会有余留的仇怨,这样怎么可以说是妥善地解决了矛盾呢?何为“大怨”呢?像剥夺他人的生命、诛灭九族、让他人生存不下去或者让人生不如死等行为都属大怨,是血海深仇。所以,我劝君王们要守柔弱之仁爱,就是要让他们不要轻易动杀戒,要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要等到矛盾激化后,才开始着手解决它。一般来说,矛盾在可调解的范围内才可能调解,一旦超出了这个范围,调解是无济于事的。这里说的“和大怨”,是从治理国家的层面来说的,因为我所处的那个年代的一些君王,他们动不动就杀人,而且他们防范自己利益和名声的保护等级设得特别高,就像用高压电布置了的墙壁一样,稍有触碰就置人于死地。比如,有人不小心直呼君王的名字,这个要杀;不能按时交税,也要杀;稍有议论君王们的行为,还是要杀。而他们自己荒淫无道的行为,却放任不管,这怎么会不让老百姓心怀怨恨呢?因此,明智的君王不要制造“大怨”,要对老百姓有足够的宽容,特别是遇到一些灾难的年份,君王们一定要和老百姓来共同承担,否则,老百姓连生存都困难,你却还在保持原来那种奢侈、腐化的生活,这种极大的不公,老百姓心里又怎么能平静呢?这里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君王们一定得把百姓当人来看待,要让他们活得有尊严,如果没有解决这个深层的问题,你不过就是给老百姓一些小恩小惠,如同给牛马一些草料一样,这又怎么能够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呢?也就是说,本质性问题上的矛盾,即是“大怨”。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这句话是说:圣人只是保存着放贷的契约,而不去追着人要债。河北师范大学马恒君教授在注解《道德经》时是这么解释“左契”的: “‘契’是古代的契约,一般是在一块木板或竹板上写好借贷的内容,然后从中间成齿状锯开,甲乙双方各执一半,对合做凭据。左契是放贷人手里留下的讨债凭据,就是债权人手里的存根。右契是借贷人手里的凭据,还贷后用它要求债主把存根毁掉。”这里面包含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圣人对待他人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只有平等的关系,相互之间才能签订契约。那为什么圣人拿着借据而不去讨债呢?是不是这种契约可以不执行呢?如果不执行,又何必订契约呢?当然,这里不是要讨论契约该不该执行的问题,而是说明圣人对他人的宽容之心。在正常情况下,履行契约是必须的,是法律应该保障的,但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况,在别人无条件履行契约时,最好的办法是给人宽限一段时日,如果逼得太急了,人家无路可走了,双方就有可能由此引发矛盾,甚至逼出人命来,小矛盾可能引发出大仇恨。所以,一些明智的君王在遇到灾荒之年,就会向百姓减租免息,甚至是开仓济贫,这都是宽容之心和仁爱之心的体现。有人说:现在有一些人专门找人借钱,到期也不还,并用借来的钱去为自己赚钱,而且赚了钱后,还不还钱,那该怎么办?即使你有圣人之宽容,他却有小人之奸诈,你岂不是很吃亏吗?是的,如果一个社会奸诈之人太多,那只能是说明君王的德行以及他们的治国之策都有问题,如果君王自己什么事情都履约,社会又怎么能够形成爽约之风呢?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一个社会道德成风的时候,契约就自然会发生作用,百姓就会自觉地缴纳税租;当一个社会道德败坏的时候,君王就只能靠强制手段去收取田税。一个国家的风气好坏,除了受传统继承因素的影响外,其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就是君王的德行以及他们推行的制度。在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里,天下是皇帝的家天下,国家是君王的国家,他们个人的德行,不仅影响统治阶层的风气,而且影响社会风气。一个有道德的君王应该是有诚信的君王,应该是有爱心的君王,应该是有博大心胸、没有偏私的君王,是应该懂得平衡各种关系的君王。果能如此,他们所制定出来的制度(由君王单方面制定出来的契约),才有可能考虑整个国家及臣民的利益,人们才能心甘情愿地去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相反,如果他们只顾一己及统治阶层的利益而置百姓的生死于不顾,那么百姓又有谁愿意去执行他们制定的契约呢?特别是他们内部的钩心斗角、争权夺利以及腐化堕落的风气,又怎么能获得老百姓的尊重呢?所以,他们只能靠强权去掠夺老百姓,这便是“有德司契,无德司彻”的真正含义。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天道,并没有对谁亲、对谁疏之差别,但它却总是成就善人。何为“善人”呢?“上善若水”,“善人”就是有利于他人的人,就是不与他人争利益的人。那天道为什么总是成就善人呢?这是因为善人的个性符合了天性,善人的德行符合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天道对万物来说是平等的,它有能力平衡万物之间的各种关系,并使这个世界秩序井然。善人,就是利他而后利己的人。水正是因为它利于万物,它才在任何生命中都能安然存在。“善”是自然的本性,是各种物质和谐而又凝聚的力量,它能让简单的事物凝聚成复杂的事物,让单个的原子凝聚成高级的生命。“善”就是天地这个“场”的生命力,就像磁力在电磁场的作用一样,它充满整个场,并使场内的生命和谐共荣。这就是“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的科学真理所在。
“天道无亲”,还有另一层意思,就是天底下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不管你是自称为“天子”,还是自谦为“草民”,和别人都是一样的,都是自然的儿女。那些自封或被别人捧成“天子”的人,自己心里应该明白,这不过是骗人的把戏,当不得真,如果把这个事当真了,自己就会“迷失”,就会把自己的利益或享受摆在第一位而置他人的利益于不顾,甚至是用权威去剥夺他人的利益,这就是不善,这就是违背天道。对君王们来说,如果你真想成为好的“天子”,那么,你就必须听老天的话,要胸怀善心,爱民如己,多做对老百姓有利的事情,并从中体验到更深层面的、“灵与肉相统一”的快乐,而不是仅仅去寻求自己感官上的快乐,否则,你就会成为“天之不孝之子”,甚至是“天之逆子”,那样又岂可长久?即便老百姓拿你没办法,但老天是绝不会放过你的!只有那些一心为百姓幸福快乐而奋斗的人,才称得上是善人,才称得上是好的君王。对百姓来说,也是如此,有一颗善心,多做有利于他人的事情,就能得到老天的帮助,就能成就自己。
我要说明一点,从系统理论的观点来说,“利他”就是“利己”,“利己”也就是“利他”。“利他”是有利于整体,而“利己”是有利于部分,所以说,“利他”与“利己”是一对辩证统一的概念,过分地强调任何一面都是错误的。但由于人的意识中有一种“利己”的本能,不用提醒大家也是如此,因此,我要更加强调“利他”的重要性。生活中总有人抱怨说“好人难当”、“好人没好报”,这话听起来有一定的道理,但仔细分析起来,就不是这样了。在第八章我们讲到水为什么称得上是“上善”的道理,一是因为它能利万物,二是因为它不争,三是因为它具有“七善”之能,即“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因此,可以说没有能力,是难以做好人的。还有,人们常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好像做善人就一定会吃亏似的,其实,这后面还有两句话,即“人善人欺天不欺,马善人骑不剥皮”,一些素养不高的人喜欢欺负弱者,包括善良的弱者,这是事实,但老天对人是公平的,而且社会法律法规也会保护弱者,因此,“人善被人欺”只是个别现象,不是普遍现象,只是,善人也要有意识通过通常手段去保护自己。“马善人骑不剥皮”,这个就更好理解了,马要是不让人骑,那就只好拿去杀掉吃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