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与孙以楷先生《老子故里考》商榷
◆石小生
研究任何问题,都应该有一个科学的态度,对争议已久的老子故里的解析也不例外。古人讲:“治史如断狱”,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史学研究和商榷的时候,要不存偏见,不能凭空臆想、断章取义、望文生义,应该以科学的精神、求实求是的态度,对史料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比较鉴别,做到去芜存菁、去伪存真,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即便最终无果,在这种长期认真的探讨中,参与者和关心此事的人均可以从中获取大量的历史知识,学会一些研究历史问题的方式方法,这对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学识水平,以及扩大两地老子名胜的影响都是大有益处的。
在河南、安徽两省学者关于老子故里的学术争论中,孙以楷先生是“老子故里涡阳说”的重量级学者之一,他在《老子故里考》一文中,翻阅了许多书籍,列举了大量的史料,着实为“涡阳说”做出来巨大的贡献,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但遗憾的是,孙先生的文章中,有许多地方对史学研究的方法没有很好的把握,对史书研读过于粗糙,主观愿望过于强烈,以至于出现了许多不应该有的误判和一些匪夷所思的结论,并以这些“推测的结论”肯定“涡阳说”,否定“鹿邑说”,这些都是不应该的。
孙先生的文章较长,现仅举几例以商榷,不当之处,万望海涵。
第一,孙先生文中首先对《史记·老子传》云:“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的记载进行了怀疑和否定。孙先生否定《史记》的这一记载的动机我们可以理解,因为这是目前认定老子故里时间最早、最权威、最清晰、最准确的记载,不否定这个史实,“涡阳说”就无从谈起。当然,我们不否认历代史书多有错讹甚至作伪的史料,所以才有后世连绵不断的校雠之学,但这种勘误是建立在有比勘误对象更早、更接近事实真相、更权威的史书以及同一部史书中有与此矛盾、抵牾的史料记载,或者后世有新的考古和实物、遗迹出现,以及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古史中那些明显违背客观规律的记载,才有可能去否定质疑的对象,而不是凭空猜测、主观臆断。
孙先生在《老子故里考》一文中质疑、否定《史记》的主要理由有二,“一是司马迁在《史记》中所写人物籍贯,基本体例是,或写国籍县籍,或只写国籍不写县籍,或只写县籍不写国籍,写了国籍、县籍,又交代乡里的只有刘邦、孔子、老子三人。既写国籍又写县籍而不写乡里者,如‘苏秦,东周洛阳人’、‘李斯,楚上蔡人’、‘孟轲,邹人’、‘张仪,魏人’。只写县籍不写国籍亦不交代乡里者,如‘庄子,蒙人’、‘申不害,京人’。为什么惟独对刘邦、孔子、老子三人的籍贯既写了国籍又写了县籍还交代了乡里呢?对于刘邦,我们不难理解,因为他是汉朝开国之君,特例待之。对于孔子,我们也好理解,因为儒家学派传承不绝,汉代人对孔子生平所知甚详,当然也熟知孔子的国籍、县籍和乡里。司马迁很尊重孔子,破例把他放在“世家”中立传,也特地破例交代了孔子的乡里”。孙先生上边的这些话语是没有问题的,但至此却话头一转说道:“惟独对老子乡里的交代是那样仔细,让人难以置信……今本《史记·老子传》中关于老子乡里的一段文字,既不合情理也不合《史记》体例,实在可疑。我们怀疑今本《史记》的这一段文字不是《史记》原文,而是经过后人改动的。”随后,孙先生举例:“古棣、周英《老子通》说:‘司马迁对老子的国籍、县籍、乡里所记如此详尽,当与《孔子世家》相同,因为老子、孔子的后代子孙在汉代都是知名人物,从而能够稽实的缘故。’”按说,孙先生举的这个例子已经否定了自己的无端猜想,但孙先生随后又说:“因为老子、孔子的里籍能够稽实,所以就写得详尽,按此原则,《史记》中还有许多人物的乡里都能稽实,为什么不详尽写出?如汉代开国之相萧何(孙先生列举了萧何、曹参、贾谊等人的例子)……”
孙先生用这样的观点来否定司马迁《史记》对老子故里记载的真实性,实在有点匪夷所思。首先,孙先生认为《史记》“交代乡里的只有刘邦、孔子、老子三人”就是非常片面、主观的。细读《史记》,并非“惟独对老子乡里的交代是那样仔细”,籍贯写到乡里的除了刘邦、孔子、老子之外,还有聂政、郦食其二人。《史记·卷八十六·刺客列传》云:“聂政者,轵深井里人也。”《索隐》:“《地理志》河内有轵县,深井,轵县之里名也。”《史记·卷九十七·郦生陆贾列传》云:“郦生食其者,陈留高阳人也。”《索隐》案:“高阳属陈留圉县。高阳,乡名也,故《耆旧传》云‘食其,高阳乡人’。”聂政、郦食其在《史记》人物中的影响都是远远低于刘邦、孔子、老子的,可见,以故里能否写至乡里的所谓“体例”来否定老子故里的真实性,认为“惟独对老子乡里的交代是那样仔细,让人难以置信”,实在是有些过于想当然了。可能是孙先生认为,老子和孔子的地位也应该如同萧何与刘邦一样,是低一级的,老子是不应该和孔子一样详细到乡里的。否则,孙先生怎么会对《史记》将孔子、老子的籍贯都详细到乡里这样的“体例”而大为惊诧,认为“让人难以置信”、“实在可疑”呢?当然,孔子、老子的地位高下自是可以评价,但为了否定老子故里在“楚苦县厉乡曲仁里”的记载而如此贬低老子,于“涡阳说”力争老子故里的初衷是相悖的。如果《史记》将老子的故里详细到乡里就“让人难以置信”、“实在可疑”,那么聂政和郦食其的故里呢?是不是更加“让人难以置信”、“实在可疑”呢?
另外,关于《史记》人物籍贯的写法孙先生的观点也有些过于主观,凡读史者都知道,正史人物志中,人名之后的籍贯一般采用两段式,即郡(国)名、县名,二十四史的人物传概莫能外。其二是一段式,即只写郡名,这种情况多为人物籍贯为郡治所在地或县名无载。其三,少部分重要人物,也有写成三段式的,如《晋书·帝纪第一》:“宣皇帝讳懿,字仲达,河内温县孝敬里人。”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体例是《三国志》、《后汉书》以后才形成的,《史记》中以郡(国)县记人物籍贯的体例仅仅是初具雏形,而成书于东汉的《汉书》沿袭了《史记》人物籍贯的体例。《汉书》中人物籍贯写到乡里的除了刘邦、郦食其沿用《史记》以外,陈平、郦商的籍贯亦写到乡,为“阳武戸牗乡”和“高阳”。
再者,在《史记》中,除了孙先生列举的几种形式外,还有不记籍贯、故里,而记其先祖至本人迁徙过程的,如:“冯唐者,其大父赵人。父徙代。汉兴徙安陵。”“万石君名奋,其父赵人也,姓石氏。赵亡,徙居温。”还有地名加职业的,如:“吕不韦者,阳翟大贾人也。”“颍阴侯灌婴者,睢阳贩缯者也。”由此可见,《史记》作为中国首部纪传体史书,在人物籍贯的体例上并没有一个完备的形式,加上《史记》记述的人物多数年代久远,文字缺失,故司马迁只能按照其所掌握的资料多寡来记述,知者详记,不知者略记;家族脉络清晰者多记,反之则少记。所以,孙先生以老子故里表述不符合“体例”来否定《史记》记载的真实性,实在是多此一举。
第二,孙先生认为“司马迁对老子后裔世系并不是十分清楚”而断定司马迁不能稽实老子故里的观点实属主观臆测。
孙先生在《老子故里考》一文中又写道:“况且,司马迁对老子后裔世系并不是十分清楚。且看,他是这么写的:‘老子之子名宗,宗为魏将,封于段干。宗子注,注子宫,宫玄孙假。假仕于汉孝文帝,而假之子解为胶西王卬太傅,因家于齐。’从老子的曾孙李宫起到远孙李假,司马迁不清楚其间的传衍,更不知其间的变迁。例如,宫子是谁?宫孙、宫之玄孙又是谁?司马迁不写,却写了假之子解。可见司马迁对宫之子、孙、曾孙……不是知而不写,而是不知因而无法写。之所以不知,是因为从宫到假隔了好几代,又值社会大动乱,连假也弄不清,司马迁当然更不清楚。在段干这个地方生活了好多代(至少八代)后又迁居齐地的老子后裔,难道还能记得其先祖老聃所出之乡里吗?这种情况,跟孔子后裔一直生活在鲁昌平乡陬邑,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司马迁如何稽实?”
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孙先生治史许多时候都是在那里联想、推论、臆测了,你怎么知道老子的后裔不记得“其先祖老聃所出之乡里”?你怎么知道司马迁没有稽实老子故里之所在?孔子和老子是同时期的人,孙先生凭什么就认定孔子的后裔一定能记得其祖先的乡里,老子的后裔就一定记不得其祖先的乡里?“治史如断狱”,没有根据的话最好不要瞎猜。
司马迁不写老子后裔“宫到假”的几代人名,自然有他的道理,或如同孙先生认为的“不知”,或是司马迁认为没有必要记载,再亦或是惜字如金,行文所需,因为司马迁已经记述了老子最初的子、孙、曾孙、玄孙4代,省略影响不大的几代直接至当代“仕于汉孝文帝”的“宫玄孙假”,以及“假之子解”,言其后代族人解为“汉胶西王卬太傅”而“家于齐”,顺理成章,有什么不可以的?类似这样的写法其他史书也有很多,不足为奇。问题的关键是,我们不能以史书记载有所缺漏而无端否定其他记载不实,司马迁缺漏老子后裔几代的笔法不能作为否定同传所记老子故里的真实性。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孙先生硬将这两件事扯成一种因果关系,实在是过于凭臆妄想了。如此,我们随便找一点缺漏的记载就去否定其他不利于己的史料,那二十四史还有可信之处吗?
第三,孙先生在《老子故里考》中又说:东汉时边韶在《老子铭》中又说:“老子……楚相县人也。”这样,我们可以看出,加上今本《史记》,已经有四种《史记》本子,对老子里籍的记载各不相同。究竟哪一种是《史记》原本呢?我们以为边韶所看到的《史记》当为原本。因为边韶是东汉陈相,有可能获得王室颁赐的《史记》抄本。边韶说:“老子……楚相县人也。”没有写乡里,完全合乎《史记》体例,是《史记》原文。但是紧接着边韶又说“相县虚荒,今属苦,故城犹在,在濑乡之东,涡水处其阳”,这就是一个弥天大谎了。孙先生接着认为,春秋时陈国境内根本没有相县。春秋时只有宋国有相。楚灭宋后,相属楚。因此“楚相县”,亦即“宋相县”。历史上明明摆着一个“宋相县”,明明这个春秋“宋相县”就是战国“楚相县”,明明这个相县在西汉时属沛郡,是沛郡辖下第一县(见《后汉书·地理志》),边韶却视而不见,偏偏要说“相县虚荒”,偏偏要在陈国苦县境内找出个历史上根本不存在的“相”来。“相为陈地”全是无稽之谈,全是边韶的编造。后来司马彪在《后汉书·郡国志》中也说:“苦,春秋时曰相”,是上了边韶的当。
在这段文字里,孙先生一方面对边韶同一句话的前半部大加肯定,认为“‘老子……楚相县人也。’没有写乡里,完全合乎《史记》体例,是《史记》原文”。但对紧接着边韶说的“相县虚荒,今属苦,故城犹在,在濑乡之东,涡水处其阳”就大加鞭笞,认为“这就是一个弥天大谎了”。同一个人所说,同一则史料,孙先生能得出这么不同的感悟,真是令人莫衷一是。
关于古相县的地理位置,我们自然可以考证,但不能先入为主、不能挑肥拣瘦,不能于己有利的就是“完全符合”,不利的就是“弥天大谎”。鉴于相县地望的考证两说学者已经多有探讨,篇幅所限,笔者另文再议,在此不述。这里仅就孙先生文中几点明显错误做一些说明。
我们知道,在中国的古地名中,多地同名的现象非常普遍,这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是地名随人迁徙,如陕西有“郑”,河南亦有“郑”;鹿邑县有“赖”地,息县亦有“赖”;开封有“留”,彭城亦有“留”;也就是说人迁徙到哪里,他的封邑名称也会带到哪里。二是信息沟通不畅所致。
回过头来再看一下“相”这个地名,史书中一共出现三个“相”:其一为苦县之相,即楚相亦或陈相,在今鹿邑县;其二为“宋相县”,即西汉沛郡相县,在今淮北市西北;其三为“下相”,项羽即下相人,位于今宿迁市。苦县之相临涡水,而宋相县和下相则临睢水。苦县之相春秋属陈,后陈被楚所灭,即为楚之相。而沛郡之相属宋国,后宋被齐所灭,从来没有属于过楚国。而楚灭陈以后宋国仍存,所以“宋相县”亦或沛郡之相绝不可能是“楚相县”。再说,涡阳这个地方从来没有被人称为过“相”,而沛郡相县和宿迁下相距今涡阳县甚远,与“涡阳说”认定的老子故里根本捏合不到一起。故边韶《老子铭》所云:“‘老子……楚相县人也。相县虚荒,今属苦,故城犹在,在濑乡之东,涡水处其阳。”依其“楚相县”、“今属苦”、“涡水处其阳”三个前提条件,只能是今鹿邑县,而不可能是今涡阳县。
第四,孙先生在“边韶为什么要造假呢”一节中用了很大的篇幅讲述了“汉桓帝遣使至苦县祠老子”一事。孙先生列举了《后汉书·孝桓帝纪》三条文字记载:延熹八年,“春正月,遣中常侍左悺之苦县,祠老子”。十一月,“使中常侍管霸之苦县,祠老子”。延熹九年,“庚午,祠黄老于濯龙宫”。按说,这三条记载已经足以说明苦县即为老子故里,因为同书中没有东汉朝廷派人到今涡阳县“祠老子”的记载。但孙先生笔锋一转,把话题又扯到了臆想之中。说宦官左悺“作恶太多,就在他至苦县祠老子之后的同一年里,由司隶校尉韩演向汉桓帝奏明左悺的罪行,左悺自杀。我们无法知道韩演向汉桓帝奏明了左悺的哪些罪行,但可以猜想其中一条大概与他至苦县祠老子有关。”左悺深得汉桓帝信任,有左右桓帝决策的能力,能把黑的说成是白的。在陈国苦县祠老子一事上,左悺扮演什么角色,就大可怀疑了。左悺自杀后,桓帝为了掩盖自己派遣左悺至苦县祠老子的错误,又谎称于八月甲子日梦见了老子,再派宦官管霸至苦县祠老子。谎称梦见老子,是为了给一年内第二次派人去苦县祠老子找个理由,好掩盖真实意图。左悺至苦县祠老子,是桓帝同意的,是桓帝派去的,桓帝不好公开宣布派人去苦县查证老子是否是苦县人,他只能打出再次祭老的旗号,派的人也不是大臣,还是贴身亲信宦官。而这一次还十分张扬地令边韶写了《老子铭》,让学者帮他来遮盖,目的是为了缩小影响。这也是中国历代政界权术的奥妙之处”。
在孙先生笔下,“左悺自杀”是因为苦县祠老子造假,汉桓帝再次派人到苦县“祠老子”是“为了掩盖自己派遣左悺至苦县祠老子的错误”,令边韶写《老子铭》是“让学者帮他来遮盖,目的是为了缩小影响”。孙先生的这种臆想天分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如果先生是一位小说家,这样添油加醋当然可以,但我们知道,于史学研究重要方法的考据学,又称考证学或朴学,是一种严谨的治学方法,主要的工作是对古籍加以整理、校勘、注疏、辑佚等。对于考据学,梁启超在“概论”中有几句扼要的话:其治学之根本方法,在“实事求是”,“无证不信”。我国历代校雠家也都遵奉“不诬古人,不惑来者”的校雠精神。那么,孙先生汉桓帝三次苦县“祠老子”都是为了否定苦县为老子故里这样离奇的解析其证据是什么呢?按先生自己的话说,就是“我们无法知道韩演向汉桓帝奏明了左悺的哪些罪行,但可以猜想其中一条大概与他至苦县祠老子有关”。“随着东汉王室对黄老道日趋尊崇,陈国苦县加紧了与沛郡相县争夺老子生地的步伐。他们知道相邑老子故里在兴建老子祠,也马上在苦县之赖乡建老子祠。”
我不知道孙先生讲上述这番话的根据是什么,但我们从《后汉书》很清楚看到苦县在延熹八年就已经有了老子祠,因左悺“祠老子”是东汉首次,故苦县建祠时间很有可能就是延熹七年。而现今的涡阳当时没有任何建祠的记载(至于明清地方志云涡阳延熹七年建老子祠,应是地方志书附会苦县建祠之说)。至于左悺自杀的原因,史书记载的也很清楚,《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七》云:延熹八年(165)二月,“司隶校尉韩縯因奏左悺罪恶,及其兄太仆南乡侯称请托州郡,聚敛为奸,宾客放纵,侵犯吏民。悺、称皆自杀。”而《后汉书》仅记:“千秋万岁殿火。太仆左称有罪自杀。”这里记载二人自杀的原因很清楚,与其“祠老子”根本没有一点关系。此后,《后汉书》记载,汉桓帝于同年十一月再派宦官“中常侍管霸之苦县,祠老子”。延熹九年,“庚午,祠黄老于濯龙宫”。同时令边韶写《老子铭》,再一次确认苦县为老子故里。对延熹九年的这次祭祀,《资治通鉴》记载得更为详细:“庚午,上亲祠老子于濯龙宫,以文罽为坛饰,淳金釦器,设华盖之坐,用郊天乐。”从汉桓帝这一连串的行动中,我们能看出哪怕是一丁点儿汉桓帝要更改、或掩饰到苦县“祠老子”的所谓“错误”吗?有一丁点儿“陈国苦县加紧了与沛郡相县争夺老子生地的步伐”的记载吗?
顺便补充一下,《汉书·外戚传》有:“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后汉书·志第八·祭祀中》也记载了苦县“祠老子”之事:“桓帝即位十八年,好神仙事。延熹八年,初使中常侍之陈国苦县祠老子。九年,亲祠老子于濯龙。文罽为坛,饰淳金扣器,设华盖之坐,用郊天乐也。” 《后汉书·郡国志·陈国》也有:“苦,春秋时曰相”,并引伏滔《北征记》说“有老子庙”,并引《古史考》说“有曲仁里,老子里也。”这些记载足见汉代对老子的重视以及对苦县老子祠方位的清晰记载。所以,孙先生在这里无据推测、猜想,实在是“诬古人,惑来者”的不负责任的非科学态度。
第五,孙先生最后又对《水经注·阴沟水》有关“相”之记载进行了质疑。认为《水经注·阴沟水》中出现了两个相县故城,并以此怀疑《水经注》记载的可靠性。孙先生录《水经注》这一段文字于下:
涡水又东迳鹿邑城北……春秋之鸣鹿矣。……涡水又东迳武平县故城北,……涡水又东迳苦县西南。分为二水……涡水又东南屈,迳苦县故城南。《郡国志》曰:春秋之相也……涡水又东北屈,至赖乡西,谷水注之。谷水首受涣水于襄邑县东……谷水又东迳苦县故城中……谷水又东迳赖乡城南……谷水自此东入涡水。涡水又北迳老子庙东……汉桓帝遣中官管、霸祠老子,命陈相边韶撰文,碑北有双石阙……阙北东侧,有孔子庙……北则老君庙,庙东院中有九井焉。又北,涡水之侧又有李母庙,庙在老子庙北,庙前有李母冢,冢东有碑,是永兴元年谯令长沙王阜所立。碑云:老子生于曲、涡间。涡水又屈东迳相县故城南……边韶《老子碑》文云:“老子,楚相县人也。相县虚荒,今属苦,故城犹存,在赖乡之东,涡水处其阳。”疑即此城也。
对这段文字,孙先生说:不难看出,在《水经注》这一段文字中出现了两个相县故城。一是“涡水又东南屈,迳苦县故城南,《郡国志》曰:春秋之相也。”《后汉书·郡国志》说:“苦,春秋时曰相”,那么涡水“迳苦县故城”,当然也就是“迳相县故城南”。这是一个相县故城。二是“涡水又屈东迳相县故城南……边韶《老子碑》文云……”也就是说涡水在转了一个弯之后,在距离“春秋时曰相”的“苦县故城”不过十来里的地方,又出现了一个“相县故城”。这使人不得不怀疑这段文字的可靠性。
其实,孙先生在这里是看走眼了,《水经注》的这段文字记载并非写了两个“相县故城”。请孙先生再次认真阅读《水经注》的记载。在涡水条里,“涡水又东南屈,迳苦县故城南。《郡国志》曰:春秋之相也”。这个涡水北岸的故城是苦县故城,《郡国志》说是春秋时的相。其后,“涡水又东北屈,至赖乡西,谷水注之”。然后,郦道元又用了很大篇幅记述了谷水从源头到“苦县故城中”的情况,这两个“苦县故城”是一个城。尔后谷水再往东“迳赖乡城南……谷水自此东入涡水”,这个“赖乡城”和“苦县故城”不是一个城,位于紧邻苦县故城的东边。谷水入涡水之后,《水经注》接着写“涡水又北迳老子庙东”,明言这就是“汉桓帝遣中官管、霸祠老子,命陈相边韶撰文”之处,同时清楚地记载“北则老君庙,庙东院中有九井焉”。涡水再北,“之侧又有李母庙”,随后,“涡水又屈东迳相县故城南”。请注意,这个“相县故城”在“赖乡城”东,与赖乡城西的“苦县故城”不是一个城,故郦道元使用的名称也不一样。边韶《老子碑》文云:“老子,楚相县人也。相县虚荒,今属苦,故城犹存,在赖乡之东,涡水处其阳。”东汉时苦县县治在“苦县故城”,当时应该是一座有不少人居住的繁荣小城。而相县故城东汉时已经“虚荒”,但“故城犹存”,只是相县故城的地盘位于苦县县境内而已,故边韶说“今属苦”。结合《水经注》和边韶《老子铭》来看,很容易就能分清涡水由西而东先后经过的鹿邑城(春秋之鸣鹿)、武平县故城、苦县故城、赖乡城、相县故城这几个小城的位置。北魏时,鹿邑城是当时县治,所以鹿邑城不是“故城”,而其他的则都是“故城”。同理,东汉时,如果相县故城就是苦县县城,则相县故城就不可能“虚荒”,就不可能“故城犹存”。可见,苦县故城不是相县故城,《水经注》记了两个相县故城的说法乃无稽之谈。这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孙先生如果认真读一下史书,就不会得出这样望文生义的所谓结论。
第六,孙先生又说,上述记载“表明,老子生地之争从汉桓帝时起已颇激烈”。这又是一个无厘头的论断。请问孙先生,有那本史书记载了两地“已颇激烈”的争论史实?《后汉书》有吗?《水经注》有吗?《元和郡县志》有吗?就在上述《水经注》详细记述鹿邑县的老子故里的下一节,郦道元也记载了涡水流经现今涡阳县的情况,同样详细记载了朱龟墓、迳层丘、城父县故城、下城父聚、朗山、垂惠聚、涡阳县城、龙亢县故城、石梁,迳荆山北至下邳淮陵县的情况,但遗憾的是,《水经注》在这里一个字也没有提到老子及其故里、祠庙的任何文字。这样一边倒的记载在唐宋以前的史书中比比皆是,哪里有什么“颇激烈”的争论?
要说两地争论的开始,明清以后方有“涡阳之说”。正如孙先生所列举的资料:《大清一统志·颍州府》:“天静宫在亳州东一百二十里福安镇。汉延熹七年建。相传老子生于此。”《四库全书》本《江南通志》卷四十八:“天静宫老子所妊之地,在州东福宁镇。”以上两种书都指明天静宫(亦名太清宫)位于亳州之东,决不会与位于亳州之西的太清宫(在鹿邑境内)混淆。这个天静宫即今涡阳郑店乡之天静宫(即汉代沛之相之老子祠),是老子降生之地。另外,其他一些“涡阳说”文章还多次提到涡阳“还发现了春秋时期的九龙井、流星园。九龙井环列于流星园内,还在流星园旧址,《七真祖师列仙传》言四大真人刘长生、王玉阳、谭长真和郝太古在涡阳寻到太上老子降生处,‘见有九井并环着一座八角亭,亭边有株李树,相传太上生于李树下;四人步入亭内,亭中间有座石碑记着降生之事’。在叙述了太上出生时“九龙吐水,沐浴其身,所浴处遂成九井”之后特别强调:“其地神异载于经史,历有考证,非无据也。”
看来,孙先生显然是相信清代志书以及《七真祖师列仙传》这样的野史小说了。在孙先生看来,《史记》不可信,东汉边韶《老子铭》“全是无稽之谈,全是边韶的编造”。司马彪《后汉书》“是上了边韶的当”。后人以讹传讹。唐、宋之诸位皇帝至苦县祠老子,都是不明真相的人云亦云,是不足为据的。那么,孙先生信赖的清代志书就可靠吗?清代著名史学家赵翼《廿二史剳记》中谈到后世校勘史书相互抵牾之处时,“多就正史纪、传、表、志中参互校勘,其抵忤处,自见辄摘出”,即限定以正史作内校或外校,不取野史校正史,因为“间有稗乘脞说与正史歧互者,又不敢遽诧为得间之奇。盖一代修史时,此等记载无不搜人史局,其所弃不取者,必有难以征信之处。今或反据以驳正史之讹,不免贻讥有识”。赵翼的这个观点很值得我们借鉴。唐代刘知几在《史通·杂述篇》也云:“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施于本国,颇得流行,置于地方,罕闻爱异。”颜师古注《汉书·地理志》亦云:“或纂述方志,竞为新异,妄有穿凿,安处附会,颇失其真。”
我们还举孙先生所说涡阳延熹七年建老子祠之事,《后汉书》明言苦县延熹八年已有老子祠,虽未言明建于何时,但早于延熹八年是肯定的。而《大清一统志·颍州府》的“天静宫在亳州东一百二十里福安镇。汉延熹七年建。相传老子生于此”的说法不知其史料来源于何处。我们知道,明清以后,地方志编撰盛行,《一统志》基本上是各地地方志的综合。就在孙先生列举的《大清一统志》同书中又载:“太清宫,在亳州西四十五里,老子所生地也;”又云:“老子祠,在鹿邑东十里,一名太清宫。”对这样同书中就互相矛盾的记载,我们能用来做证据,去否定一千多年前的《史记》、《后汉书》、《水经注》、《元和郡县志》等正史及经典地理志书吗?这难道不是赵翼所言“贻讥有识”吗?至于依据清代的小说《七真祖师列仙传》来认定老子故里则更是一件八卦之举了,这比研究《三国志》的人用《三国演义》来做证据更不靠谱。所谓的“九龙吐水,沐浴其身,所浴处遂成九井”的“神异”记载能靠谱吗?清代的神异小说《七真祖师列仙传》能否定北魏《水经注》吗?《水经注》明明已有苦县老君庙“东院中有九井焉”的记载,可孙先生偏偏不信,而非要相信清代小说的“神异”。这是史学家应有的科学态度吗?。
总之,孙先生在《老子故里研究》这篇文章中,对《史记》、《后汉书》、《水经注》的质疑完全没有站在史料的基础上,没有“多就正史纪、传、表、志中参互校勘”,而是望文生义、随心割舍、移花接木、凭臆妄解。所以,我们在老子故里的学术争论中,一定要采取科学的态度,摈弃地域观念,认真研读、分析史料,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力求在老子故里的解读中得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客观的、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结论来。(作者系《河南大辞典》编辑部执行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