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子生命观的研究,最为深透者,无疑是从“道”的高度来进行解读。目前学界着力最多的,也是其宇宙生成论、道本体论、境界论等等方面。可以说,老子生命观的相关话题已经论述得非常详尽。但是,纯粹从学术理性的角度对老子生命观进行研究,有时也暴露了我们对老子生命观的理解显得机械和缺乏人情味。举“道”为例,单从宇宙生成论、哲学本体论及其境界论等方面来研究,最终的结论,基本还是“常道非常道”,“恍兮惚兮”,“万物从中生”,“客观精神”等等含糊表述,还是不知老子的“道”是什么东西。并且,到底如何达到“道”的境界呢?这种核心问题依然悬而未决。这样,从生命价值论上来看,就很难将其内化为提升生命品质的实际作用和智慧。另外,从“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又何患”,“无为而无不为”等表述来看,似乎老子是否定现象生命的存在价值的。因此,所得必然是老子否定“身”,提倡“不作为”等论题。基于以上种种研究中的实际问题,下文宏观上梳理了老子的生命观,名之曰“老子大生命观”。首先辨述其涵义旨趣,再总结论述老子通达“大生命观”的方法与原则,又对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主要疑问和误区做一定的探讨。最后,分析老子大生命观在其内在生命力的决定下,化生万物,与万物合一,最终显现为万事万物之间“和”的精神的问题。
一、老子“大生命观”的意蕴辨述
严格意义上讲,《老子》一书中并没有“大生命观”的概念。该概念的建立,完全是由于表意的需要。理由出于两方面。
首先,“大”是针对“小”而言。通常所讲的生命观,盖指人的生命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以及人类在该过程中的相关观念。因其范围狭窄,局限于生命现象,且只重人类生命自身而忽视其余生命种属与人类生命的关联。故而是线性的、一维的生命观,这种生命观从认识深广度乃至对于人类生命的升华作用,都是有限的,故称为“小”。而“大生命观”探讨的,是生命的无疆界性、本源性、多维性。具体而言,涉及生命之前,生命之过程,生命之后,乃至种种生命形态之间的关联等。关于生命的多维性、无疆界性,在老子处未能展开论述,但依据万物都由道而生的逻辑,毫无疑问,老子是站在“道”的视野来审视一切生命的存在的。据此,老子打破了种种生命形态之间的疆界,生命,也不独人类自身。
其次,“大”是从老子本身的表意体系来说的。道即“大”。老子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这个“物”是先天存在的,永恒“不改”,“不殆”,以独特的形态而“寂寥”存在着,是世间万物的源头。换句话说,就是种种生命的源。对这个超越具象的宇宙本体,老子认为以具体的名字来固定它很牵强。但为了便于理解,还是将它称作了“道”,或称作“大”。从这层关系来看,“道”和“大”并没有什么区别,即使强求差异,也不过是对概括宇宙本体的“名”和“字”的区分。故而,老子的生命观其实是“生命道论”,“道大,天大,地大,王(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人)是其中之一”。是称为“大生命观”。
概述之,老子的大生命观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道本源。即生命的本源或云最高层次是“道”。老子生命哲学中,“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是“道”所生,再生阴阳,阴阳交感,又生万物。从形式上来看,这是老子对宇宙万物生成的描述,言下之意,生命也就是在道中生成,继而生生不息。换句话说,道就是生命的“性”,是生命之所由生,是“生生不息”的那个“生生”。生命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生理机体。尽管生命的直观形象就是种种生命形态,现行的理性观点也证明生命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然而从老子的认识来看,生命显然没有这么单一,没有道,是不可能凭空产生生命个体的。而且,生命个体之所以成为个体本身,其决定因素是“道”的自然运作。
第二,生命的多维性。固然,老子虽然涉及了生命构成的“魂”、“魄”即形神二要素问题,但生命结构问题显然没有作为一个课题被提出来讨论。”但,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以及老子所提及的“魂”“魄”乃至种种生命形态,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的:老子承认生命的多维存在。并且,老子否认人身的长久永固,却又肯定生命可以长生久视,出生入死,实际上已经承认,即使是人的生命,都是多维多层次的。的确,老子并没有专门谈论生命具有多维性,《老子》作为纲领性的经典,的确也不似佛经一般,细化到各种生命形态之间的转化,甚至还描述了各种有情无情的因果轮回。不过,老子对生命的关注,除了人类自身,还涉及虫木鸟兽,山川河流。这些形态,从道的角度来看,无疑都具有“道”的灵性。
第三,道天地万物的无疆界性。从上所述来看,万物从“道”而生,本质上,各种生命形态之间存在着深层的同一性。第十六章云:“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王安石对“命”的解释是:“命者,自无始以来,未尝生、未尝死者也。”换句话说,命也就是道。天地间一切万有,最终都出于道,归于道。从这点来看,尽管生命形态各各有异,但生命的实质是突破疆界的。
第四,长生久视,死而不亡。老子生命观的“大”,还体现在生命的长生久视,死而不亡上。第五十九章云:“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言下之意,与“母”沟通,生命就是长生久视之道,就是“没身不殆,可以长久”。但是显然,老子所指,已经不是肉体生命上的长生永固。他明确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又何患。”这里,他将“吾”(道)和“身”(身体以及自我意识)是分为生命的两个层次的。可以长久的,是“吾”,瞬间生死的,是“身”,所以他才说:“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也即,现象上,生命有一个从壮到衰的过程,单从这种变化上来说,是不符合大道的,因为真正的道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这也才是真正的长寿。
老子对生命还有进一步的观点,道德经第三十三章说:“死而不亡者寿。”“死”与“亡”在今天是同义,但这里所指各异,“死”是指肉体的死去,“不亡”是指与道相合以后生命“性”的不朽。也即是说,身体朽亡了,但是生命之道还在,生命的生生不息还在,能真正体证到生命的生生不息,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与道永存,“死而不亡”。
老子对“大生命观”的看法,显然不止这些,他还谈到“出生入死”,如何在道的层面来保全生命:“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摄生者,路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用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从现象上来看,具有了“大”的智慧,就可以“路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用其爪,兵无所容其刃”,避开种种祸患。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与道同在,已经“无死地”了。说到底,老子谈具体生命现象,凡所言者,都依“大”为本。例如:“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名义上虽然在谈“方”“器”“音”“象”,实质上都是在谈“道”。当然,任何“大”都必须形而下,才可以显现出作为个性生命的存在。如王弼注《老子》云:“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虽说是谈“道”,但论及“母子”,实际上已经是一种和社会伦理发生联系的个性化生命了。也只有如此,“大生命”境界也才可能显现出来。从以上简论来看,老子“生命”涉及到了一种“道”和“现象”的区分以及联系。虽然老子精神中的“道”本来就是和世间万物融合在一切,不存在“体”和“象”的分别,但是,这同样也是一个生命存在的悖论。“道”本来明显,但个体生命偏偏被设置为迷失了道,故而就产生了“本体”和现象的对立,而个体也面临着重新与道合一的努力。在关于“大生命观”的问题上,也就形成个体如何感通,介入“大生命观”境界的问题。
二、老子感通大生命观的方法和原则问题
儒释道乃或基督等诸教派生命思想,都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生命个体形成后,造成了迷失,生命个体必须要重新回归本体。老子所谓的“大生命观”,实质上伴随着一个个体感通本体,从个体介入“大”,从而“与道为一”,体味“道”之真实存在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老子观念中,具体化为个体如何感通大生命观的方法和原则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也就可以清晰地看出老子是如何知道个体进入大生命观的。从老子思想来看,他强调“以此知天下之然”,“无为而无不为”,以及具体的修养、积德方法等等。以下依次具体分析。
老子在道德经五十四章中谈到一点:“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老子认为自己之所以能达到之上一系列智能修养,是因“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何以知天下?就是“以此”。王安石注解云:“身有身之道,故以身观身;家有家之道,故以家观家;以至于乡、国、天下。‘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者,盖以此道观之也,言以此者,此则同于道,彼则异于道。”也就是说,老子是“以道观之”。
这是老子感通大生命观的第一个原则。理论上讲,这是在“道中说道”,已经在“道”上来看待一切生命。等于说,不用再去修养身心,就已经天然感通了大生命观。这也是后来庄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前期表述。这种表述理路,老子已经明确说明:“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上士”一旦听闻道,就可以直接用出来了。
第二个原则是“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是指导个体感通“大”的总原则。当前的主流阐释方式,是将“无为”注解为“不作为”。然而根据老子的意旨来说,“无”是指本体意义上的“道”。《老子》首章中说:“无,名天地之始。”从道家的宇宙生成观念来讲,天地产生之前就是“无”的境界,即宇宙的原初境界。这正是老子着力描述的“道”的存在。故而,“无为”实质上是指“道为”。以个体有限的作为来为,自然是有所局限,而一旦是“道”发生作用,那就可以“无所不为”。故而问题的关键之处就是如何突破个体和本体的界限,达到与道合一了。老子在这个问题上也谈到一些关于如何发显或云如何守住无为之心的方法。那就是“闭目塞听”,因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更要“绝仁弃义”,“绝圣弃智”,这样才可以保持“大生命观”的存在而不至于只局限于“仁义”,“智慧”,“孝慈”。
不过,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老子所否定这一系列“世间之用”,并不证明老子就一定以一种遗世独立的姿态存在。思想的产生,其作用本来就是为了解决人自身的问题。故而,所谓的“否定”,旨趣在于“超越”一切外物,保持“无为”的状态,以至于最终“无不为”。而“无为”,毫无疑问,就是进入本体的世界了,这也正是“大生命观”之所在者。这些问题,在庄子处,显得更为清晰,《胠箧》篇说:“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以上诸句也揭示出一个事实,在“大生命观”呈现之面前,个体的确存在着感官或现象的局限。要得到“大”的体验,就得从“大”的层面,超越这些障碍的存在。
老子的“大”,体现了“道”的自然本性。在自然的生命观照中,才能感悟到“大”的真谛。“大”的本源,即“无”。“大”是永恒存在的,但个体必须采取一定的修养方式,才可以到达。故而老子说“反者道之动”,说“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无为而无不为”,指导着个体突破自身的局限,进入“大”的绽化。对于更多的生命对象,想要“以此观之”、“无为而无不为”,当然不能无中生有,突然就达到,老子很重视具体地来通过一些身心修养来感通进入。
故而,第三,老子从寡欲,处下,虚静等方法上来辅助进入大生命观。
关于寡欲,道德经第四十六章讲:“罪莫大于可欲,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贪欲、不知足是最大的祸患,能够知足的那种“天然之足”,才是真正永久性的满足。一旦心中有了贪欲,内在的“大”便会被贪欲所占据,生命之道也就越来越远。贪欲是没有止境的,照此下去人心永远不可能填满。真正恒常的满足就是知足,就是寡欲。只有放下心中的贪欲,内心才会空旷、清明,只有内心没有任何挂碍,才能与大道合一。道德经第五十三章,老子又讲:“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道夸。非道也哉。”这种“财货有余”,过多地追求“文彩”“利剑”,“是谓道夸。非道也哉。”故而,必须做到寡欲,才可以在步入大生命观的路上,走得更为彻底。有一点需要说明,老子所说的寡欲,不是要灭掉生命的最基本欲望,而是要突破欲望对生命的障碍,从而达到更高境界的追求,以及更大的“得”。故而,老子又强调“守柔处下,不争”。
道德经第五十三章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道德经第八章云:“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又云:“大国者下流,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所欲,大者宜为下。”
这些观点,都在说明一个核心,即“守柔处下”,“不争”。因此要保身就得身退,要往前就得居后。居后不是不进,而是趋合大道,从而更好地把握全局。
“守柔处下”又是老子的“三宝”之一,《道德经》六十七章讲:“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不敢为天下先”就是居后,是刻意为之,唯有处下,才是大生命观的特性,也才是生命的全方位开放,大生命观的精神也才能生生不息。就如第七章讲:“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陈鼓应先生也说:“天地之所以能长久,是因为天地的运作不为自己,所以能长久。有道的人把自己退在后面,因而能赢得别人的爱戴,把自己置于度外,反而能保全生命。”这些内容,常被研究者认为是动用机巧来保护自己,实际上,这是真正的智慧运作。
当生命处在这种境界中,才是大生命的运作,从大生命观的结构模式来看,几乎《老子》通篇,都是围绕着如何将生命与道融合,进而运作出来而展开的。所以,老子其实是不厌其烦地在说着同一件事。第二十四章讲:“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道德经第二十二章又说:“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能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可见老子居后是为了更好地前进,“自见”“自彰”“自伐”,是有为,是“妄作凶”,老子主张的居后就是叫人的内在退居与“不自见”“不自彰”“不自伐”的状态,内在退居于“无”的状态。退居于无,便与道相合,与道相合便“无往而不利”。
另外,“虚静”也是老子通达大生命观的一种重要通道。
虚静,即内在生命与宇宙大道的合一,心境虚空而不妄为。《道德经》十六章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王安石注云:“复,本也。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非致虚极,守静笃,不能与于此。”要从缤纷万物中找到万物根源之“大”,就必须“虚静”到极点。从方法上来看,这是通过对个体“虚静”的涵养,找到与道的沟通点,因为道就是“虚静”本身。也只有内心虚静,才能保证客观地“观其复”,不被迷惑,从而令个体对世界发生自然地、相应的反应。
对于如何具体地调顺个体,进入“虚静”,老子没有讲其具体步骤,包括庄子、杨朱等处,虽然有迹可循,但都不太明显。直到道教的修养成仙风潮兴起,这些具体方法才被演绎出来,变成具体可参照实践者,如《万神归旨》、《太乙金华宗旨》等等。这些就不展开论述了。
老子大生命观的核心是从道的视野来看待并感受生命,并非随意建立一个概念以作稀奇,严格地讲,必须是个体对“大”的实际感通才算得上进入了“大生命观”,否则“大生命观”作为一个概念对于个体生命的长久永固毫无意义。是以,老子的“以此观之”,“无为而无不为”,乃至寡欲、处下、虚静等方法原则,实际上是一种涵养个体生命的指向。其根本在于对自行障碍的减损,如四十八章云:“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减损到极致,就是生命的本来模样,就是与“道”相合的原质点。大生命境界,也就自然而然通达,呈现了。
三、理解并实现老子大生命观的误区之探讨
之上分析,是从逻辑上将本为一体的老子大生命观逐一论述。老子大生命观的建立方式,恰好是超越现实既有模式,从生命的本源视角来观照生命的存在。所以,受众理解起来会产生一些误区,因为我们惯用的线性逻辑与老子的“大”之间并不是完全的对等,故而表述上容易产生一些理解的误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
第一,本体“道”和生命现象并不相互孤立。老子大生命观,最容易引起误解的就是生命个体和本体的关系问题。我们的思维方式因为受制于日常生活的线性逻辑,凡谈及本体和现象,脑海中就自然出现两种各自独立存在的概念,即使说一体不二,也会认为是将两个东西合为一体。实质上,所谓“二者”,只是两个“概念”,本体和现象是我们自己建立起来的逻辑分别。从道的角度讲,本体就是现象,现象也就是本体。因为现象从本源显化而出,它也就是本体的“具体形相”。同时,本体的外在就是生命现象,而现象的内在就是本源本身。但是这样一来,另外一个问题又产生了。既然生命本体就是生命现象,那还有什么必要建立起二者的区别?又有什么必要去确证本源的存在,当前的现象不就是本源么?实际上,问题还不是这么简单。“大生命观”的生命现象的确就是生命本体,但是人类已经造成一种自我的存在,因这种自我的建立,形成了让生命本然显现的阻碍。那么,就导致自我生命力就只局限于自我的领域,而无法突破到本源的“大”的境界。虽然在实质上生命现象的本源仍然是“大”,但作为生命个体,已经无法体认“道生命”之本了。当谈及“大生命观”,其意义下已经暗含着一层意思,即经过如实的体证,已经确证生命现象和生命本体的同一。故而,本体和现象不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一,不是二,关键只在于个体生命能不能依据前面所述原则方法,来认识、体证到它的存在。
第二,并不否定个体生命的存在意义。既然说明了生命现象和生命本体的一体性,当然也就意味着,不能否定个体的生命的存在意义。但是,当《老子》谈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物壮则老,谓之不道”等等观点时,难免就会有人怀疑生命现象的真实价值。并且,既然有如此理想的一个“生命本源”存在,我们还要这个生命个体作甚么呢?
首先,《老子》中对生命现象的解构,并不是毁灭生命现象的存在,而是一一看破生命现象的不永恒性,从心性上超越现象的存在。从“道”的角度把握生命的实质。
其次,看透生命现象的本质,也不是要毁坏既有的,重造一个新的。老子大生命观的透彻之处,就在于一旦“以此观之”,一切都是“大”,都是“新”,都具有了本源的绝对力量。尤为重要的是,人作为人的存在,必定有一整套关于人自身的生存发展的价值判定。毫无疑问,这套价值体系是人类后天根据自我的需要而建立的,人类的生命意义就从中来。某种程度上讲,这种价值体系的最初确立,是依照人类意识中最为认可的价值的,而其中就有关于人类终极价值的成分。人类之所以要彻底寻求大生命观,就是为了解决人类自身的困境,来使个体生命具有更为丰满的存在价值。
另外,之前已经讲过,个体和本体是一体的。个体的存在依据是道,它是生命中各种因素的组合体。换句话说,人类生命现象的实质是显现着一种生命之道的力量。而个体的生命力量之所以能够表达,被感知,就在于以个体生命现象作为媒介。故而,确证大生命观,本质上是为了更好地完成生命价值,凸显出个体存在的最大意义。
第三,从建立到“破除”:“大生命观”不是一个僵化的结构模式。老子云:“为学日益,为道日损。”这个“道”,完全是因为“损之又损”,突破一层又一层的障碍,才得以自如运作的,所以老子的大生命观绝不是一个僵化的结构模式,而是“无”的自然、灵活运作。人类生命现象的局限性,就是来源于人类对自我既成模式的执认,即以这个固定模式下的思维方式来理解生命的存在。其实,这种理解并不是人类主观想要这样,而是受限于自我的生命局限,不得不如此。这就面临着一个问题,笔者给大生命观下定义,并在一定范围上作规定性,容易引起一种误解,认为“大生命观”就是一种固定僵化的存在模式。实际上,“大生命观”除了视野的“大”以外,更因其彻底,“非固定”的大。大生命观是以道的视角来看待生命的,而老子智慧之所以透彻,就在于它不固定在具体物象上,而是以“无”的自然运作,来随机看待生命的形成与变化。因为某种事物一旦产生,它就成为一种固定结构,会限制本源力量的发生。老子“大生命观”的提出,本意即在破除现象层的,固定局限的模式,让生命体现出永恒流动与生生不息的创造力。故而,对大生命观的理解就应该是开放的,不能执着于其概念范畴,将它主观判决为一种固定结构的建立。
四、和:老子大生命观的核心显现
毫无疑问,老子的大生命观,具体显现出来就形成万事万物。道,就在这一切中。然而如果只理解到这一层,就显得有些粗糙了。大生命观中,万事万物的存在,遵循着“道”的规律,这种规律具有一个很明显的特质——“和”。“老子的道本论归结起来只有一句话:道生万物,和谐自然。”也即,一切事物按照道的内在作用,形成一个和谐的生命整体,表现出无处不当然的特质。
叶朗说:“‘妙’必然要超出有限的物象(所谓‘象外之妙’),更不能用‘名言’(概念)来把握(所谓‘妙不可言’)。”这种理解是深刻的。超出具体,无相的那种“道”,在个体生命还有障碍时,必然难以被理解和触摸,然而,大生命观却又实际落实于具体生命形态上,与道感通。
准确地讲,老子“大生命观”想要传达生命的本体境界,显现生命最本源。这种本源,在老子看来也就是生命之道。然而恰好在这个环节上,受者往往将老子的“大生命观”独立在一种形而上的玄虚境界中,以为老子之“大”不可以外化出来,否则就成为一般现象之美了。老子之道,就是生生不息的“生生”,正是那种生生不息,将老子的“和”的精神展现了出来。
首先,老子明确提出“无之用”。“无”之用,即是符合道的运作,即是“和”。老子所建立的“大”,是生命的本体,超越之依据所在,故而必须是永恒无限的。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但是,他在第十一章中说:“三十幅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大”虽然不可捉摸,但它可以显现为“用”。例如车轮的从无到有,器皿的形成和房屋的产生,都是一个从“大”中产生的“用”,这些符合于“大”的“生命现象”,无疑都具有了“大生命观”的属性,本身就是大生命。从这个理路来看,老子思想体系认为天地间一切万物,都是由“道”所产生的,理论上都是“大”之“用”,都属于“大”。当然,这里有一种关键需要明确,就是生命现象源自于“大”,但是也往往因为一些特殊阻碍而感通不到“大”的存在,生命现象并不一定表现为“大生命”。故而老子才设置了一些感通“大”的前提以及方法。作为个体,必须要超越,才可以感通“大”的境界。因为“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圣人已经突破了个体局限者。一切所作,无非“道”,无非“道用”,无不“和”。
其次,老子承认“道”无所不在。老子之道,同样也存在个体现象中。据此。道之所显,无所不“和”。“大”还是有其独特的显现方式:“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神之又神,而能精焉;故其与万物接也,至无而供其求,时骋而要其宿。大小,长短,修远。”“大”与“大小,长短,修远”从根本上是统一的。这个结构模式是各种文化体系的一种共识,形而上之道“分有”于形而下之器中。老子说:“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大”无所不在,“万物恃之”,则万物就具备了“大”的特质。“大生命”就显现而出。
另外,老子大生命观的“和”,除了讲“道”的特质以外,主要是针对于生命修养的境界而言。但是说到底,也只有符合道本体,才可能真正做到“和”的境界。这点上,老子多处刻意提及,如“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玄同”就是“大”,所谓“和其光,不皎于上,同其尘,不昧于下”。生命修养,都是要达到返归真璞,和光同尘,灵虚不昧。而这些都是必须建立在与“大”同一的基础上才可能出现的。这种生命现状,就可以达到“无”来自然运作而表现出的“和”。
从老子生命哲学的思路来看,“道”是本体,“德”是由道运作出来的现象表现。其中暗含着一层意思,即,“德”就是合乎于道的“和”的表现。之所以出现生命状态混乱,不和的局面。正是“无德”所致,而无德又是背离“道”的必然结果。故而,建立一种合乎于道的生命价值观,其根本还在于反本逐源,找到生命之道。从道理上看,“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就是指万类现象都表现出“和”的特质。“冲”,是“运动、调和之意”。“和”,亦即天地之气的本有特征。照此说,生命的本来,乃至一切万类显化,都是阴阳调和的。
老子又举了一个例子来谈“和”:“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这是老子观察婴儿终日啼哭,但嗓子却不哑的现象而得的结论。他认为婴儿的哭法是符合道的,赤子还葆有“道心”。他想得到的结论,是生命在起显现变化的过程中,无疑有种种起伏甚至迅速衰败的现象,但是只要符合道,这些问题都可寻找到一个永恒以来的生命根源。这样,生命之道才会生生不息。在运作中,才会显出“大生命”的智慧,即或生命现象消失,也不过是回归于道而已,那种“和”的精神依然未变,并且还更加体现出其自然而然来。
五、结论
老子大生命观的概念,从产生依据来看,主要有两方面:第一,相对于当前社会对生命认识的普遍狭隘性,是为“小”;第二,老子从“道”的视野来审视生命存在,“道即是大”。它的内涵,主要是从老子看待生命的四个方面来加以规定,即生命的道本源性,多维性,无疆界性,以及生命的长久性。四方面内容中,核心依据是“道”。有些方面,老子并没有具体提及,但是按照老子的思维理路,必然可以得出相应结论,例如生命的多维性,无疆界性等等。
关于大生命观,老子并不是仅仅提出一个理想生命境界,而是很负责任地叙述了感通其境界的相应方法原则:“以此观之”,“无为而无不为”以及一些很具体的指导,如守柔处下,不争,寡欲,虚静等。需要专门加以说明的是,理解以及感通大生命观的过程中,存在一些误区,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误认为大生命观中存在“本体”和“现象”的割裂区分;认为从道的角度看,生命现象也就没有存在意义了;认为老子大生命观是一个僵化不知变通的结构模式。这三方面,纯粹从逻辑上理解,是存在一些理解上的困难的,但这正是老子大生命观的核心所在,它存在超越于实际逻辑经验的成分,而这部分,必须要遵照老子的路向去实际体证,才可能真正感通大生命境界。
老子的“大”,存在一个特质,即“和”的精神。个体生命一旦感通大生命境界,就自然表现出无不合道,无不符合生生之德的“和”的精神。从实际情况来看,现代生命缺乏形而上生命观,导致了种种背离生命之“道”的现象的发生,人与人,乃至其余生命形态之间,都产生了对立,是为“不和”。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生命的根本性上来重新审视一切存在,借助老子的智慧,确立大生命观,感通“和”的精神,让这种智慧有据可循,有利可施,进而普被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