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历史观
当老子将“刚强”与“柔弱”观用以去认识社会、历史的时候,便反映出了如下的思想:
1、老子的“社会”观。
在老子看来,“社会”也是“阴”与“阳”的统一体。其中,“阴”即“柔弱”,它表现为“百姓”;“阳”即“刚强”,它表现为“统治者”。正是这“百姓”与“统治者”则构成了“社会”。
2、老子的“斗争”观。
在老子看来,“阴”与“阳”的对立和矛盾,决定了“柔弱”与“刚强”的对立和矛盾,这也就决定了“百姓”与“统治者”的对立和矛盾。而这种对立和矛盾,就是“阶级斗争观”的根源。
3、老子的“历史”观。
老子认为,一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绝非是一部“刚强胜柔弱”的历史,而其中,也有着“柔弱胜刚强”。
4、老子的“民本”观。
老子讲“柔弱胜刚强”,从中揭示出和肯定了“百姓”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量,并认为,这是社会历史推动力的基础和源泉,从而提出了“爱民”、“顺应民心”的思想。这表明,老子一开始就站在了百姓的立场上。同时,基于老子“阴虚制约阳实”,即“百姓”制约“统治者”的认识。由此,反映出了老子的“民本”思想。
5、老子的“和谐推动历史”观。
老子认为,社会动荡不安,即造反、起义,和战争,并非能够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而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只有在“柔弱”与“刚强”出现“和谐”关系时,方才能够得到极大的推动和发展。由此,反映出了老子的百姓与统治者“和谐推动历史发展”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