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武帝独尊儒术、抵制商人开始,我国长达两千余年的封建传统中,均以“士(这里的士,不是广泛的知识分子,而是儒家知识分子)、农、工、商”为列,士为首,商为末,即使在商业发达的宋朝,尚有商人穿鞋必须着一黑一白之劣规,故范蠡一生虽有辉煌业绩,却在以后的历史长河中无缘与历史名人共同载入史册(除史记外)。但在司马迁的记载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出,在汉初以前,人们对商人并没有这么歧视,所以他能被记载到《史记》中,供后世泛读!
公元前四九六年前后入越,辅助勾践廿余年,终于使勾践于公元前四七三年灭吴。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遂乘舟泛海而去。后至齐,父子戮力耕作,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使为相。范蠡辞去相职,定居于陶(今山东肥城陶山,或山东定陶)经商积资巨万,称“陶朱公”。
范蠡既能治国用兵,又能齐家保身,是先秦时期罕见的智士,史书概括其平生“与时逐而不责于人”。
文言文:范蠡
范蠡事越王勾践,既苦身戮力,与勾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北渡兵于淮以临齐、晋,号令中国,以尊周室。勾践以霸,而范蠡称上将军。还反国,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勾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为书辞勾践曰:“臣闻主忧臣劳,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所以不死,为此事也。今既以雪耻,臣请从会稽之诛。”勾践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
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耕于海畔,父子治安。居无几何,置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以为相。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只致干金,居官则至卿相,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详。“乃归相印,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间行以去,止于陶,自谓陶朱公。
译文: 范蠡侍奉越王勾践,与勾践运筹谋划二十多年,终于灭了吴国,洗雪了会稽的耻辱。越军向北进军淮河,兵临齐、晋边境,号令中原各国,来尊崇周室。勾践称霸,范蠡做了上将军。回国后,范蠡以为盛名之下,难以长久,况且勾践的为人,可与之同患难,难与之同安乐,于是他打点包装了细软珠宝,私自与他的部属乘船渡海而去,始终未再返回越国。
范蠡乘船飘海到了齐国,更名改姓,在海边耕作,父子合力治理产业。住了不久,积累财产达几十万。齐国人听说他很有才能,让他做卿相。范蠡叹息道:“住在家里就积累千金财产,做官就达到卿相高位,这是平民百姓能达到的最高地位了。长久享受尊贵的名号,不吉祥。”于是归还了相印,全部发散了自己的家产,送给知音好友同乡邻里,秘密离去,到陶地住下来,自称陶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