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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国籍考辨

                                李水海(江南大学文学院)

  摘要:对于老子的国籍问题,由于文献记载不一致,古今学者看法不同。本文对有关史料进行认真考辨,证实老子是先陈国人,而后楚国人,根本不会是宋国人。


    对于老子的国籍,由于文献记载不同,所以古今学者看法不一致。大体说来,凡有三说。
一说老子是楚国人。司马迁史记《老子列传》 说:“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①边韶《老子铭》云:老子,……楚……人也。”②《朱韬玉札》云: 老子,楚国苦县濑乡曲仁里人。”③裴骃《史记集解》云:“《地理志》曰苦县属陈国。”司马贞《史记隐》云:按:《地理志》苦县属陈国者,误也。苦县本属陈,春秋时楚灭陈,而苦又属楚,故云楚苦县’。至高帝十一年,立淮阳国,陈县、苦县皆属焉。裴氏所引不明,见苦县在陈县下,因云苦属陈。今《地理志》,苦实属淮阳郡。苦,音怙。”张守节《史记正义》云: 按年表云淮阳国,景帝三年废。至天汉修史之时,楚节王纯都彭城,相近。疑苦此时属楚国,故太史公书之。”
    二曰老子是陈国人。刘向《列仙传》云:“老子 ……陈人也。”孔颖达《礼记曾子问疏》引《史记》谓老子是“陈国”人。陆德明《老子音义》曰:“老子,《史记》又云:陈国相人也。’”河上公亦谓老子“陈国” 人④。皇甫谧《高士传》谓老子“陈人”。《庄子天运篇》释文引司马彪《庄子注》也说老子为“陈国”人⑤。 梁玉绳《史记志疑》云:“案:《四书释地又续》曰:苦县属陈,老子生长时,地尚楚未有。陈灭于楚惠王,在 春秋获麟后三年,孔子已卒,况老聃乎?《史》冠楚于苦县上,以老子为楚人者,非也。’余因考葛洪《神仙 传》谓‘楚苦县人’,《隶释》边韶《老子铭》谓:楚相县人。春秋之后,相县虚荒,今属苦,在赖乡之东,涡水处其阳。’并仍《史》误。而晋皇甫谧《高士传》云,陈人’。陆氏《经典序录》云:陈国苦县厉乡人。’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玉格篇》云:‘老君生于陈国苦县赖乡涡水之阳九井西李下。’固未尝误。然《礼曾子问疏》引《史记》作陈国苦县’,岂据别本乎?’⑥
   三说老子为宋国人。姚鼐《老子章义序》云:“《庄子》载孔子、阳子居皆南之沛见老聃,沛者宋地,而宋有老氏,老子者宋人,子姓,老其氏,子之为李, 语转而然。”马叙伦云:‘伦案:司马迁记汉以前人,详其所生之地者,惟孔子与老子。而他所记若颜回鲁人,孟轲邹人,张仪魏人,则记其国而不地。若庄子蒙人,申不害京人,则记其地而不国。若苏秦东周 名隹 阳人,李斯楚上蔡人,则并国与地记之。亦并无所讹。独于老子以为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而苦于春秋之际,尚不属陈,将以陈亡于楚惠王,当获麟后之三年。世传老子老寿,与孔子同时,未必即死于春秋时,则陈之相已入于楚之苦。故从而楚之耶!传言老子玄孙假仕于汉文帝,而假子解为胶西王太傅,则所以详其乡里者,岂得之于其家耶?若然,则不宜讹陈之相为楚之苦,将从时王之制耶!苦于汉属淮阳国。余 谓迁之所记,盖曰相人也,与庄子蒙人、申不害京人者,一例。边韶《老子铭》曰相人者,盖本之迁;或韶以为相之地,不见于春秋,而苦有相,苦故楚县,因曰楚相县人。至《高士传》曰陈人者,又本《列仙传》。陆德明曰陈国苦县者,春秋之陈无苦,汉则陈与苦并属淮阳国,惟东京有陈国而苦属之,则非迁文明矣。况检之《史记》,词例又不然耶!且陆氏于《史记》云‘字聃’下,又有又云‘仁里人’,又云‘陈国相人也’。然则所谓陈国苦县厉乡人’者,不本于《史记》明矣。依陆所见《老史记》本文作‘陈国相人’。虽陈国之词,《史记》无此例,而其本作相人则可证也。……河上云:姓李,名重耳,字伯阳,陈国苦县厉乡曲仁里人。《史记》云:名耳,字聃,相人也。写讹成今文耳。然则陈国苦县厉乡曲仁里人’者,盖本之河上注矣。……老子固陈之相人耶?亦无塙证。相为陈地,不见《春秋》经传。《楚策》(应为《秦策》,马氏误写)曰:魏将出兵而攻陈、 留、方与、铚、胡陵、相、砀、萧,故宋必尽。’所谓相者, 即《汉书地理志》沛郡之相。而《春秋桓十五年》‘ 会于’者也。于春秋战国皆为宋地。《庄子》载孔子、阳子居皆南之沛见老聃,沛与所谓陈之相者,相距甚远。而《楚策》所谓相,沛之近地。然则老子其客于沛耶?抑为沛之相人也。春秋之际,惟齐有沛,昭二十年《左传》‘齐侯田于沛’,杜预注曰:‘沛,泽名。’ 则即《汉志》之沛县。《水经注》所谓昔许由隐于沛泽, 县即泽为名者也。又岂沛属齐而相属于宋耶?《史记宋世家》君偃时,东败齐取五城,虽不知其地所在,然言东败齐,疑沛即于是取之齐。庄子生当君偃之世,即其时之地而言之,沛与相近。老子盖尝居之,而其生则相人也。故《史记》谓之相人,然则老子宋之相人,非陈之相人。”⑦孙以楷支持“宋人”说,云:春秋相城,为老子故里,春秋之时当属宋地。其证据有三:

(1)春秋时,宋陈交界,相县在涡水以北。《老子铭》曰:‘相县荒虚……涡水处其阳。’故相邑必在涡水以北,涡水以北梏、酂、太丘,春秋时皆为宋地,而涡水处南的鹿鸣、焦为陈地,故宋之南,陈之北交界处,实系一水之隔,是以涡河为界的。相在涡河北,当属宋地。
(2)《通志氏族略以官为氏》:咎繇之后为理氏。商末有理征孙仲师,遭难去王为里。至晋大夫里克,为惠公所戳,克妻司城氏携少子李连逃居相城,因为相里氏。’《万姓统谱》云:相故殷城。’宋为微子之后,封于殷故地,相既为‘故殷城’,其为宋邑是可能的。司城氏所逃居的相城,当是宋邑,其后以地为氏,遂为相里氏。
(3)姚鼐《老子章义序》曰: ‘……。’姚鼐的说法是有道理的。老子故里在相,为宋人,老子免而归居’,自然是回到宋,《庄子》数言老子隐居宋地沛,这不失为相属宋国,老子亦是宋人的一个证据。《左传》成公十五年:‘华元使老佐为司。’杜预注曰:‘老佐,戴公五世孙。’老佐与华元同宗,皆为戴公之后。又《左传》昭公十四年记,鲁有司徒老祁;哀公十七年记,楚有左史老,但老子既生相县,当然不会是鲁、楚老氏之后,而陈为舜之后裔,未见有老姓。老子生于宋地、隐于宋地,必为宋老佐一脉。”⑧关于老子的国籍的说法,兹列成一表于次:




    在弄清老子的国籍之前,首先应该考辨清楚《史记》所载老子到底是何国人的问题。应当肯定,《史记•老子列传》原文所记老子是“楚”人,而非为“陈国” 人也。高亨《〈史记•老子传〉笺证》云:陆德明《老子音义》:‘老子,《史记》云……又云:陈国相人也。’似《史记》又作陈国相人’者。……按:陆氏《经典释文•叙录》曰:老子《史记》云……又云……一云:陈国相人。’以《叙录》与《音义》相勘,……当从《叙录》 作‘一曰陈国相人’。一曰者,又有此说,非承《史记》 曰言之。马氏(马叙伦)不察,欲据《音义》改《史记》, 洵为纰缪。故余谓《史记》此句,只有作‘楚’……(司马迁书于此)下文曰:‘老莱子亦楚人也。’亦字即承此而言。则《史记》原本作‘楚’不作‘陈’决矣。况老聃之死,在孔子死之前或后,在楚灭陈之前或后,不可确知,故谓老子为楚人,未可厚非。”
    按:《史记•老子列传》先言“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后写老莱子,则承此句而言“老莱子亦楚人也”。所以《史记》谓老子是“楚”人,按照司马贞《史记•索隐》的说法苦县本来属陈国,春秋时楚国灭了陈国,所以苦县又属于楚国,故《史记》云老子为“楚苦县”人。这是就老子生活的晚年或后期而言的。假定老子死在楚灭陈(前479年)之前,那就只能说老子是陈国了。而事实上老子是“修道而养寿”的长寿者(按《史记•老子列传》记载,他至少活了160 岁、当然是死在楚灭陈之后若干年,所以司马迁确凿地说老子是“楚人”。假定写成“陈人”,那就会给后人造成老子是死在楚灭陈之前的误解(至少有这种误解的可能)。可以断定司马迁所记老子为“楚人”, 则是千真万确。今考查《史记》所记传主生活时代的 国籍名,其体例并不谨严:并不是所有传主,都记他生活后期的国籍名。如记孔丘的学生言偃,谓:“言偃,吴人,字子游,少孔子四十五岁。”⑨我们知道言偃生于公元前506年,而越灭吴是公元前473年,不大可能言偃在前473年之前就巳去世,而仅活了三十三岁。而司马迁这样记录,与记录老子的国籍名,其体例就不统一,我们就只能理解为:这里的“吴”是指言偃出生时的国籍。再如记荀子的国籍,谓:“荀卿,赵人,年五十始来游学于齐……李斯尝为弟子,已而相秦。⑩据考“(李)斯为丞相”是在前221年蠃政统一全国,建立秦朝而为皇帝时[11]。当时荀卿还活在世上。而司马迁谓“赵人”,这也只能理解为:“赵”是荀卿出生时的国籍。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对孔丘学生子张的记载:“颛孙师,陈人,字子张,少孔子四十八 岁。”[12]子张生于公元前503年,而楚灭陈是公元前479年,不大可能子张在前479之前就已去世,而仅活了二十四岁。孔子在前479年死后,子张曾聚徒讲学,成为一个很有影响的学派,被韩非列为儒家八派之首。陈被楚灭后,他正在鼎盛期,至少应该再活几十年。他与老子的出生地,其国籍相同,按照记载老子国籍的体例,也应当写为广颛孙师,楚人……”;但却写他为“陈人”。这样写我们也只能理解为“陈”是颛孙师出生时的国籍。总之,《史记》写传主生活时代的国籍,由于体例的混乱,给后人在阅读理解时容易造成误解。历史上,有的学者说老子是楚人,而有的则说老子是陈人,不能达成共识,就是因为记载体例的不规范而造成的。我认为:若从传主出生的时候说起,老子当应是“陈国人”;若从传主生活晚期的时候 说起,老子当然应是“楚国人”。

   至于有的学者认为老子是宋国人,则为大谬也。现对“老子宋人”说的论据逐一批驳如下:
其一,姚鼐等人谓老子居沛,沛者宋地,故老子宋人。按:沛,《汉书地理志》沛郡有沛县。汉沛县,即今县,沛邑即今江苏省沛县。《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九云:“沛县……古逼阳国地,秦置沛县,为泗水郡。沛故城,在县治东南微山下……汉高初起于沛, 为沛公,三国时为小沛。”春秋中晚期以来,沛属于妘姓小国一逼阳国所辖。公元前563年,逼阳国被晋所灭,晋予宋公,则为宋地,沛邑自然也归宋有。《水经注》二十五云:“泗水又东,过沛东,昔许由隐于沛泽,即是县也。县盖取泽为名。”可知“沛”邑因古沛泽而得名。自从宋据有沛邑后,此地便成为宋国东北重要边邑。春秋后期,楚、吴、越向北扩张,在这一带楚、 吴、越与宋争夺比较激烈。吴曾北侵其地,至越王勾 践平灭吴国后,便“归吴所侵地于宋。”[13]《越绝书越绝德序外传记》也云:“勾践之功,非王室之力,是时越行伯道,沛归于宋。”此沛即指沛邑。春秋晚期,老子“免官归居”后,也确实曾隐居于此地的沛泽,孔子和阳子居都曾来到过这里向老子求教。但这不能作为“老子是宋人”的根据。一个人的隐居之地,自然不能等同于他的籍贯地。老子“免(官)而归居”,自然是先回到老家陈国。《列子周穆王篇》和《庄子天道篇》都有记载[14]。陈国才是他的籍贯地。

    其二,姚鼐、孙以楷认为老子隐于宋之沛地,因为宋有老氏,老子子姓、老其氏,是宋国老佐一脉,所以他生于宋地、隐于宋地,自然老子是宋人。按:《史记老子列传》明确说老子“李氏”。《史记》本传还记载老子的后代子孙姓李(比如“李假”、“李解”等)。我在《老子姓氏考辨》中,已考证:老子本姓偃、本氏李, “老”是假借字、他称(详见拙文,此不赘述)。姚、孙等人根本找不到老子氏“老”、是老佐一脉的直接证据, 只是蠡测而已。可以断定地说:老子不氏老,也不是生于宋国,根本不是宋国人。
    其三,马叙伦、谭戒甫等人,认为:老子相人,相县春秋时属宋地,老子自然是宋人。按:相县确实属宋国辖地。《水经;睢水》云:“睢水出梁郡鄢县。又东过睢阳县南。又东过相县南,屈从城北,东流,当萧县南,入于睢。”水经注•睢水》云:相县,故宋地也。 秦始皇二十三年,以为泗水郡;汉高帝四年,改曰沛郡,治此。汉武帝元狩六年,封南越桂林监居翁为侯国,曰湘成也,王莽更名之吾符,县曰吾符亭也(王国维校记:‘《汉;地理志》王莽改沛郡曰吾符,改相县 曰吾符亭。’)……睢水又东迳相县故城南,宋恭公之所都也。国府园中,犹有伯姬黄堂基,堂夜被火,左右曰:夫人少避。伯姬曰:妇人之义,保传不具,夜不下堂,遂遇火而死,斯堂即伯姬 火贲 死处也。城西有伯姬冢。昔郑浑为沛郡太守,于萧相二县,兴陂堰,民赖其 利,刻石颂之,号曰郑陂。”15 《史记;曹相国世家》正义引《舆地志》云:朱共公自睢阳徙相子城,又还睢阳。”《太平寰宇记》卷十七,故相城下曰:朱共公自睢阳徙都此城。”钱穆《战国时宋都彭城证》云:“《睢水注》:睢水又东迳相县故城南,宋共公之所都也……。’共公前为文公。楚人围宋,易子而食,析骸而炊,则为文公十七年。文公二十二年死,共公立,宋迁而东,盖当都城残破之后,兼以避敌。非在文公之晚世,即共公之初年矣。共公十三年卒;平公立。三年,楚伐彭城,封鱼石。四年,晋除鱼石,归宋彭城。以宋都相,彭城近之,故楚伐彭城而置鱼石以逼宋。若宋都睢阳,则彭城僻远,不足患矣。此宋都自春秋时已徙而东(相)。”16 据以上几家所记所考,此相为宋重地,当宋之别都也,因国都睢阳一时受害,故即迁都于相。此相,《战国策;秦策四》曾载谓:魏氏将出兵 而攻留、方与、铚、胡陵、砀、萧、相,故宋必尽。”此记“留”下六处城邑,皆春秋战国时宋地17,与“萧”为邻邑的湘”亦当为宋地,所以黄歇说秦昭王之语,就有魏氏将要出兵而攻下这七处城邑“故宋必尽”的警告18。

   应当指出:以上所考证的朱故地”相邑,即秦置泗水郡相县,亦即《汉书;地理志》的沛郡相县(王莽曰“吾符亭”),《后汉书;郡国志》的沛国相县。《七国地理志考》卷三谓:“在宿州(今宿州市)西北九十里。”《历代疆域表》汉’淮阳国》说:在今(清)宿州西九十里,盖相土旧都也。秦置县,汉为沛郡。”臧励龢《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云:相县,本宋邑。秦置相县,齐周时废。故城在今安徽宿县西北。19”则当在今安徽省淮北市西北相山一带。《寰宇记》即指明:相山“在符离县(今属宿县)西北九十里,有碑铭曰:巍巍相山,盘纡穹崇。’”臧氏说“相山在安徽宿县西北九十里,旧志谓下有相城。”毫无疑问,上述所谓'宋故地”相邑,故址就在今安徽省淮北市相山下。为明确判定宋国相邑的位置,特制出“春秋战国时期宋国城邑及疆域”图如下: 

    这个相邑,其来历久远,它是古相人所在地【据何光岳《南蛮源流史》考证,“相”这个古老的民族,在夏代夏人逼迫,从相地(今河南安阳市一带)南迁到相城(今河南鹿邑县东)。到商代,有一部分相人又由相城东迁到相山下的相邑(今安徽濉溪县境)】,并非老子故邑。道理很简单,历代典籍所记(甚至传说)在今淮北市(原属濉溪县)境内,找不到有关老子故里(即厉乡曲仁里)的记载,淮北市相山一带也没有任何遗迹证实是老子故邑。试问“宋故地”相与老子有何干连呢?所以马叙伦、谭戒甫等所谓的“相”既指今安徽省濉溪县北的淮北市相山一带(“相”因相山而得名),而事实是老子故里又不在此相”。此相” 虽为“宋故地”,但不能证实老子是宋国人。连主张 “老子是宋国人”的孙以楷教授也看出谭戒甫等人的破绽,而指出谭氏所讲定的“宋之相”并不在“今之安徽淮北市相山”20一带,而自己又找它“相”邑以证实“老子是宋国人”去了(见后文)。

    其四,孙以楷谓春秋时宋国与陈国以涡水为边界,涡水以北的梏、酂、太丘,春秋时皆是宋地;而涡水以南的鹿鸣、焦,都是陈地;相在涡水以北,当属宋地,相为老子故邑,老子当为宋国人。首先指明,春秋时宋陈国界并非是涡水。西周初分封“盖千八百国”21。西周三百多年间灭国数以千计,“到了春秋时仅余148国”22。其时,周室衰微,礼崩乐坏,社会动荡,生灵涂炭。列国诸侯,争战连绵,弱肉强食,兼并不休。国界边界,犬牙交错,更迭变化,以致古今史家,难以界定出一个具体、明确的春秋列国疆界。比如朝郏,《卜辞通纂》六一二片考释谓:商地名爪 (叉),即汉沛郡酂县之酂。酂一作 ,音嗟。“ 、爪古音同纽,盖古本作叉,后音变为柤若。春秋时期郏当即爪(叉),古朝、蚤(叉)声同通用。”《钦定春秋传说汇纂》其地谓“当在夏邑境”。汉酂县在今河南省永城西北酂城,清夏邑即今夏邑,与永城南北相连,则朝郏当在今河南省永城县西北界,是处在涡河以北。 但《左传•成公十八年》记载:郑伯侵宋,“遂会楚子伐宋,取朝郏。”杜预注朝郏为宋地。其后当为楚(或郑)所占据,所以在春秋时,不一定河以北的地方,皆一直是宋地。春秋时,宋、楚是两个大国,陈是小国。查阅《左传》,从鲁僖公四年(前656年)到鲁哀公十年(前485年)的171年间,共发生有记载的战争十四次。两国是仇敌。陈夹在宋、楚之间,不也敢凯觎宋、楚两个大国的领土,史书也无记载陈侵占宋、楚领土的。因陈常做楚的与国,楚又比宋国力强,宋也没有侵占陈国的领土。而楚灭陈时,尽占陈领土,宋不大可能借楚灭陈之际,而侵占陈的领土,当然宋也不允许楚借灭陈之机侵占宋的领土。可以断定,春秋时楚灭陈后的宋、楚边界,即基本上是楚灭陈之前的 宋、陈边界。据考证,从前478年楚灭陈开始到前328 年(宋君偃即位)的150年中,宋楚之间仅出现过一次战争危机(当时被墨子排除),其它岁月,宋楚关系和懈,结“为兄弟”23,友好相处,互不侵犯,边界无战事,国界无变化。鉴于此,可推知,战国时宋楚边界,大致就是春秋时的楚灭陈后的宋、楚边界或者是楚灭陈前的宋、陈边界。查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教授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香港三联书店出版),所界定的战国中期(前350年)的宋、楚边界,基本是以涡河东北的浍河为界,而不是以涡河为界【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地图集》所明确界定的战国后期(前291年)的宋、楚边界也同谭书】,在宋、楚边界以南(即浍河以南)、在浍河与涡河之间、在涡河以北,尚有广袤宽阔的连成大片的土地归楚所有。鉴于此,可以推知,春秋时的宋、陈边界,就是春秋末期和战国中期的宋、楚边界,具体、明晰地说:春秋时的宋、陈边界是浍河,而不是涡河。
   其次指明,春秋时老子故邑相属陈、楚,而不属于宋。最早记载老子故邑相的是《史记》(陆德明所见本)、《老子铭》、《后汉书  郡国志》和《高士传》等。前引陆德明所见《史记》云:“(老子)陈国相人也。”边韶 《老子铭》云:(老子)楚相县人。”《汉书  地理志》 云:淮阳国……县九……苦,莽曰赖陵……”《后汉书  郡国志》云:“陈国……苦,春秋时曰相,有赖乡。”刘昭注补:“伏滔《北征记》曰:‘有老子庙,庙中有九井,水相通。’《古史考》曰:‘有曲仁里,老子里也。’”《弘明集》释法琳《十喻篇》引《高士传》云:“ 老子,楚之相人。”《庄子  天运篇》释文引司马彪云:“老子,陈国相人。相,今属苦县。”这些记载,都说老子是相人;相或属陈,或属楚,没有说属宋的。老子故里是在陈(或楚), 还是宋,《水经注  阴沟水》作了详细记述:
   ‘阴沟水出河南阳武县蒗荡渠,东南至沛为涡水。……涡水又东南迳阳夏县西……涡水又东迳大棘城南,故鄢之大棘乡也……涡水又东迳安平县故城北……涡水又东迳鹿邑城北,世谓之虎乡城,非也,春秋之鸣鹿矣。……涡水又东迳苦县西南,分为二水,枝流注于东北赖城入谷,谓死涡也。涡水又东南屈,迳苦县故城南,《郡国志》曰:春秋之相也,王莽更名之曰赖陵矣……涡水又东而北屈至颡(当作赖) 乡,谷水注之。谷水首受涣水于襄邑县东,东迳承匡城东……谷水又东南,迳己吾县故城西,《陈留风俗传》曰:县,故宋也,杂以陈楚之地……犹有陈楚之俗焉。谷水又东迳柘城县故城东。《地理志》淮阳之属县也……谷水又东迳苦县故城中,水泛则四周隍,耗则孤津独逝。谷水又东迳赖乡城南,其城实中,东北隅有台偏高,俗以是台在谷水北,其城又谓之谷阳台,非也。谷水自此东入涡水,涡水又北迳老子庙东。庙前有二碑,在南门外。汉桓帝尼宫(宋本作‘桓帝遣宦臣’)管霸祠老子,命陈相边韶撰碑;北有双石阙甚整顿,石阙南侧,魏文帝皇初三年,迳谯(当作‘经谯’)所勒;阙北东侧,有孔子庙,庙前有一碑,西面是陈相鲁国孔畴建和三年立;北侧老君庙,庙东院中,有九井焉。又北,涡水之侧,又有李老母庙,庙在老子庙北,庙前有李母冢,冢东有碑,是永兴元年谯令长沙王阜所立,碑云:老子生于曲涡间。许慎又云:涡水首受淮阳扶沟县蒗荡渠,不得至沛,方为涡水也。涡水又屈东,迳相县故城南,其城卑小实中。

    边韶老子 碑又云:老子,楚相县人也。相县虚荒,今属苦,故城犹存在赖游乡之东,涡水处其阳,然既此城也,自是无郭以应之。涡水又东迳谯县故城北……王莽之延成亭也,魏立谯郡沇州治。沙水自南枝分北,迳谯城西而北注涡……涡水又东南迳城父县故城,沙水枝分注之……涡水又东迳下父城(当作‘下城父’)北 ……涡水又东南迳涡阳城北……涡水又东注淮”

根据《水经注》的记述和证引,可以看出:(1)远离相城而处于相城西北的谷水(亦称曲水)中游一带 (今河南省宁陵西南四十里至柘城一带)尚杂有“陈楚之地”,而处于谷水下游一带(谷水入涡,实际上是曲涡水)的相城,当然属陈楚。(2)苦县故城、赖(厉) 乡故城、老子庙、李母庙、李母冢、孔子庙、相县故城、 谯县(春秋时焦)故城、魏立谯郡故城、城父(夷)等, 基本分布在东西一条纬线上,而相县故城适中,向西 (或西偏北一点)有苦县、赖乡(厉乡)故城、老子庙、 李母庙、李母冢、孔子庙等。向东(或东南)有谯县(春秋时焦)故城、谯郡故城、城父(夷)等。苦县,赖(厉)乡故城、老子庙、李母庙、李母冢、孔子庙、相县故城 皆在涡河北岸一带,而谯(焦)故城、谯郡故城、城父(夷)皆在涡河南岸。现根据《水经注》记述特绘老子故邑一苦县、相县故城等地的方位图(见图) :

    春秋时相城西边的厉乡、苦县、鸣鹿(今河南省鹿邑县西的辛集)、顿(今河南省项城县西的南顿故城)等,东边的焦、城父(夷)等,皆是陈的城邑,城邑之间都属陈的疆域。《左传 僖公二十三年》云:“秋,楚成得臣帅师伐陈,讨其贰于宋也。遂取焦、夷,城顿而还。”《成成公十六年》云:“诸侯迁于制田,知武子佐下军,以诸侯之师侵陈,至于鸣鹿。”关于春秋时焦、 夷、城顿、鸣鹿等几个地方,各家注述基本一致。杜预注:焦,今谯县也。夷,一名城父,今谯郡城父县。二地皆陈邑。” “鸣鹿,陈国武平县西南有鹿邑。”《后汉书 郡国志》云:(城父)春秋时曰夷。”刘昭补注:“夷属陈,《佐传  僖公二十三年》楚所取。”《路史  国名记甲》云:谯县,有古焦城,谯,焦一也。”《元和郡县志卷下  亳州》云:“城父县,春秋时陈国之夷邑,亦名城父。汉为城父县,属沛郡,后属汝南郡;后汉属汝南郡;晋属谯郡;隋开皇十八年,以重名,复改为城父,属亳州。”《太平环宇记  河南道  亳州》云:“城父县,春秋陈国之夷邑,亦曰城父。《佐传》楚伐陈取焦、夷——陈夷也。昭公九年,楚公子弃疾归许于夷,实城父也。”鉴此知,《左传》所说的焦,即为《水经注》所说的谯县、谯郡,即今安徽省亳州市;所说的夷,就是今安徽省涡阳县西北的古城父遗址,确切地说,这个古城父遗址在今安徽省涡阳与亳州之间的义门镇涡河西南(亳州城东南70余里);所说的鸣鹿,即春秋苦县今河南省鹿邑县城西70里处的辛集;所说的城顿(或顿)即在鸣鹿以西,今河南省周口市与项城之间。由此看来,从城顿、鸣鹿到苦县、厉乡、焦、夷,涡河两岸,在春秋陈被灭亡以前,都隶属陈的城邑和疆土。当然,夹在这些地方中间的相也是陈的属地。


前文已经述说,春秋时陈是一个较弱小的侯国, 常受到北方齐、宋、晋等大国的威胁。南方强楚,也对陈不断侵扰。从公元前598年到前478年的120年间,楚曾三次灭陈,而又先后两次使其复国。
第一次灭陈,即在公元前598年,“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遂入陈,杀夏徵舒,诸栗门(杜注:‘陈城门。’),因县陈……乃复封陈。”(《佐传•宣公十一年》)杜注:“灭陈,以为楚县。”此次灭陈,对其地进行军事占领,并在陈都设陈县,县的长官称“县 公”(杜注:“楚县大夫皆僭称公。”)这次灭陈,因陈原疆域较广,当在陈原辖地不只设一个“楚县”(楚辖县)。据《左传•宣公十一年》记载,当时楚庄王灭陈并“县陈”之后,“县公”们“皆庆”,可知,这“县公”并不止一人;那么,楚庄王“县陈”而设的“楚县”就不止一个。又据边韶《老子铭》谓“楚相县”,当这次灭陈 后,楚庄王“县陈”时,亦就原陈相而设立了“楚相县”。不过,楚庄王这次灭陈“因县陈而有之后不久,在楚大夫申叔时劝谏下,又“复君陈如故”25。当然,楚辖陈县撤消(因县治在陈都),恢复陈都;而楚辖相县当交给陈国管理,所以就有“陈国相” (陆德明所引《史记》)、“春秋时曰相” (《后汉书•郡国志•陈国》)的史载。这次灭陈时,老子尚未出世。楚第二次灭陈是在公元前534年26,“九月,楚公子弃疾帅师奉孙吴围陈,宋戴恶会之。灭陈……使穿封戌为陈公(杜注:戌,‘楚大夫。灭陈为县,使戌为县公。’)。”(《佐传•昭公八年》)《史记•陈杞世家》云:“初,(陈)哀公娶郑,长姬生悼太子师,少姬生偃。二嬖妾, 长妾生留,少妾生胜。留有宠哀公,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哀公病,三月,招杀悼太子,立留为太子。哀公怒,欲诛招,招发兵围守哀公,哀公自经杀。招卒立留 为陈君。四月,陈使使赴楚。楚灵王闻陈乱,乃杀陈使者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陈君留奔郑。九月,楚围陈。 十一月,灭陈。使弃疾为陈公。”《左传》和《史记》虽然所记楚灭陈而使派的县公有别,但都肯定“灭陈为县”。当然相县仍然存在,陈灭后自然归楚辖,又可以称“楚相县”了。这次灭陈,五年后,即公元前528年,又复陈国,立陈悼太子师之子吴“为陈侯,是为惠公,探续哀公卒时年而为元”27。其时老子已三十余岁,正在东周王朝首都洛邑任“守藏史”。所以说老子的籍贯为楚相县”或“陈相”。老子生于相县置县后(一般学者多考证老子约生于公元前571年或者前572 年),严格地说,老子应是先“陈相人”而后“楚相县人”。楚第三次灭陈是在公元前478年,“(楚王)使帅师取陈麦。陈人御之,败。遂围陈。秋七月己卯,楚公孙朝帅师灭陈。”(《左传  哀公十七年》)《史记  陈 杞世家》云:“(陈公)二十四年,楚惠王复国,以兵北伐,杀陈公,遂灭陈而有之。”这次陈彻底亡国,陈国所属疆域全归楚国辖有。不过,这次灭陈后,楚国则废掉相县治,迁县治所,而设置苦县,在原相县县城之西邻的苦邑,建立苦县县城,即苦县治所。所以,《后汉书  郡国志  陈国》记载说:“苦,春秋时曰相。”《老子铭》则记载说:“春秋之后,相县虚荒。”当时是春秋末年(前477年春秋时代结束28),老子尚活在世间,所以司马迁说老子是“楚苦县”人,《朱韬玉札》和《神仙传》亦说老子是“楚国苦县”人。


总之,老子生于相县置县后、苦县置县前,活动于相县置县后和相县废掉后并苦县置县后,所以严谨地说:老子是先“陈相人”而后“楚相县人”,再后“楚苦县人”,而不是“陈国苦县人”,更不可能是“宋国相人”。从国籍上来说,老子是先陈国人,而后楚国人,根本不会是宋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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