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清官廉吏《轩輗》
|
轩輗(?—1464),字惟行、惟衡,鹿邑县西轩庄(今赵村乡轩庄村)人,明朝著名大臣。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进士,授行人司副选监察御史、浙江按察史、都察右副都御史、刑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总督南京粮诸。 正统五年(1440),轩輗被提升为浙江按察使。浙江历任官员奢侈浪费,民多怨言。轩輗到任后,力改陋习,极力节俭。他寒暑一青布袍,补缀殆遍。居常蔬食,妻儿老小亲操井臼。他与属僚约定:三日出奉钱市肉,不得过一斤。僚属多不能堪。即便故友来,轩輗也食惟一豆,只不过多一鸡黍罢了,让众官员惊以为异。在轩輗的带动下浙江官场风气大变,当时镇守内臣阮随、布政使孙原贞、杭州知府陈复、仁和知县许璞居官皆廉,一方大治。 轩輗孤峭,遇见没有操守贤能的官员不与往来。出会同年,言过即辞,坚辞不允时方吃顿饭。回到家总是拍着腹部对其妻说:“此中有脏物也!”南京都御史张纯请客,輗恶其为官龌龊不去。张遣人送礼到家亦不受。到了年底,皇帝下旨礼部拜表庆祝,而轩輗独居一室,撤烛端坐。拜表庆贺尚未结束,他竟然回去了,未尝与僚友告别。僚友闻讯赶来,他竟避而不见。轩輗不愿意与僚友们大吃大喝,与之同乐,认为吃喝乃官场之大忌。从此,众官员不敢直视轩輗,若论廉吏皆说是“轩輗矣!”可见其清操闻天下。 天顺元年(1457)二月,轩輗奉旨回京都任刑部尚书。数月后,因病上书请求告病还乡。明英宗召之问道:“昔浙江廉吏考满归,行李仅一簏,乃卿耶?”轩輗顿首谢,皇帝赐与白银嘉奖,准予所请。因轩輗居官廉政,不治家业,全部家当只有一竹筐,“一簏廉吏”留传至今。 天顺二年(1458)南京督理粮储缺官,明英宗朱祁镇问大臣李贤,朝中谁能胜任此职?李贤力荐轩輗:“此人清廉,唯他最适。”明英宗将告病还乡的轩輗召回朝中,任命他为左都御史前往淮上督粮。轩輗在途中坐船不慎落入水中,浑身湿透。正直霜降,而行李中竟无一件替换衣物。地方官员来见,他竟披被接见,当地府衙要做衣服与他,轩輗予以否决,只能等旧青布袍烤干之后才穿上,可见其勤俭廉政。 天顺八年(1464)夏季,轩輗老乞骸骨,自知大限已到,不待明英宗许可径归,同年五月二十四日抵家而卒。他的寿衣还是那件补缀殆遍的旧青布袍,内衫亦无一件是新的。他临终前告诫儿子轩维明:“吾食吾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尔等日后从仕,切记洁身自好,要清廉自律!” 皇帝闻轩輗卒,痛心疾首,特封谥号“廉兢公”,遣官营葬,赐祭十二坛。神宗时追赠少保,谥端肃,诏建专祠祀之。轩公祠(今县政府东侧)楹联曰: 人文初祖家声远 一簏廉吏道脉长 上联典指始祖轩辕黄帝,下联说明朝刑部尚书轩輗。 轩輗的一生历经了明朝永乐、宣德、正统、景泰、天顺五朝。他为官惩吏道贪墨,矫厉绝俗,物不能干。后世评曰:“得百轩輗,而天下不足以为治,况三百年仅一轩輗乎!”
|
点击数:2886 录入时间:2011/6/25 【打印此页】 【返回】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