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生卒年不详),明朝末年人,柘城县柳坡村刘元甫的独生女儿。母杜氏早亡,祖母沈氏抚养长大。沈氏为明万历间礼部尚书沈鲤的侄女,诗书传家,对刘氏影响很大。
16岁时,刘氏嫁于鹿邑县城内张坦为妻。她一生喜爱写诗,但“不愿以诗出名”,作品暗入箱匣。临终躺在病榻上,翻阅她的大量诗稿,对孙女张淑说:“女子的本分是操料家务,我的这些诗句留着还干什么用呢!”随手抛进榻前的炉火中。孙儿们忙从火中扑取,惜大部分焚烧。
晚辈们于清康熙五十七年木刻成书,取名《拾烬集》,存诗30余首。光绪二十二年重印。她的诗大部分是描写鹿邑风物的,其中《西楼野望》选入清代女子诗选《闺秀正始集》。
西楼野望
一片深秋色,西村八九家。
渔人归去玩,沽酒入芦花。
梦隐山
夜梦升车到隐山,老人何处去烧丹。
惟留钟磬呜深夜,风里宋声濑水寒。
仙台玩水
满目白云秋气开,一湾绿水绕仙台。
世人不识犹龙意,日月无心任往来。